市直有關部門:
2019年12月2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豫人社辦〔2019〕78號文件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異地交流任職干部探親福利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焦人社文〔2019〕97號),對省內異地交流任職干部在法定休息日和節假日探親(團聚)交通保障進行了明確規定。為保證政策的規范統一,經研究,并征得聯合發文單位同意,決定廢止《中共焦作市委組織部 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焦作市市直機關異地任職干部交通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焦財行〔2017〕20號),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