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資金管理和優化政策舉措,近日,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及資產收益扶貧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強化決戰決勝之年脫貧攻堅資金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2020年財政脫貧攻堅政策保持總體穩定,繼續增加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加大財政涉農資金整合力度,強化脫貧攻堅和鞏固脫貧成效投入保障。同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和項目庫建設。二是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向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適當傾斜,調整優化疫情防控期間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盡可能減少疫情對脫貧攻堅工作的影響。三是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掛牌督戰地區傾斜,兼顧人口較多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四是將支持貧困地區農業特色產業發展作為鞏固脫貧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進一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整合資金的占比,補齊農村飲水安全運行維護等必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短板。五是對已經實現穩定脫貧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專項扶貧資金,支持非貧困縣、非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已經實現穩定脫貧的貧困縣,還可統籌安排整合資金用于非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
下一步,針對資金績效評價和排查梳理“回頭看”發現的易發多發問題,財政部要求各地不得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其他整合資金用于各類“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堅決糾正簡單入股分紅、明股實債、扶貧小額信貸“戶貸企用”等各類借資產收益扶貧名義實施的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項目收益分配,完善減貧帶貧機制,防止政策“養懶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