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財政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的通知
焦財預〔2018〕211號
各縣(市)區財政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二級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南省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與激勵辦法》, 提升我市財政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各項財政工作再上臺階,根據省廳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全市財政系統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優化環境促發展”活動,現就推動我市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和指標
考核內容包括財政預算執行、收入質量、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預決算公開、國庫庫款管理、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等6個方面。
(一)財政預算執行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各縣(市)區和局相關科室。
考核內容:一般公共預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情況。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指標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指標,兩項指標的分值比例根據其全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執行數的比例確定。
(二)收入質量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各縣(市)區。
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占比情況,分靜態和動態兩項指標。
收入質量靜態指標﹦當年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例;
收入質量動態指標﹦當年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例﹣上年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例。
(三)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各縣(市)區和局相關科室。
考核內容:財政存量資金規模(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余、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結余、轉移支付結轉結余、部門預算結轉結余、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周轉金、其他存量資金),分為靜態和動態指標。
存量資金靜態指標﹦當年財政存量資金規模/當年財政支出規模;
存量資金動態指標﹦當年財政存量資金規模/當年財政支出規模﹣上年財政存量資金規模/上年財政支出規模。
(四)國庫庫款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各縣(市)區。
考核內容:各縣(市)區國庫庫款管理工作情況。包括庫款余額同比變動指標、庫款保障水平指標、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指標、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幅、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5項考核指標。
(五)預決算公開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各縣(市)區和局相關科室。
考核內容:預決算公開總體進展情況,包括預算公開指標、決算公開指標、其他信息公開指標3項考核指標。
(六)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工作
該指標主要考核局相關科室。
考核內容:地方轉移支付結構情況,分為靜態和動態兩項指標。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靜態指標=市級當年對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占市對下轉移支付比重;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動態指標=市級當年對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占市對下轉移支付比重﹣市級上年對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占市對下轉移支付比重。
此外,按照省財政廳績效考核辦法,同時對各縣(市)區財政運行分析情況進行考核。
二、工作措施
(一)財政預算執行管理
對各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和縣(市)區財政運行分析材料報送采用情況,按月進行考核通報。預算執行支出進度月度考核結果同時抄送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排名持續靠后的縣(市)區和對問題特別突出整改不力的縣(市)區,除扣減財力性轉移支付外,還向當地黨委、政府通報相關情況。
對局相關支出科室預算支出進度按月進行考核。局相關支出科室應建立預算支出臺賬登記制度,全面了解歸口管理預算單位支出進度,督促單位及時支付資金。
(二)收入質量管理
對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兩項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目標考核、財力性轉移支付、新增債券資金等掛鉤。對收入進度快、收入質量高的縣(市)區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收入進度慢、收入質量低的縣(市)區進行通報和約談,并扣減財力性轉移支付和新增政府債券額度。
(三)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管理
一是到期存量資金要堅決收回。2017年結轉的財政結轉資金,今年9月底仍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一律收回,以后年度原則上不辦理財政結轉。二是對存量資金實行臺賬管理。按照單位、項目、余額、發文日期、結轉時限等對存量資金逐項登記,對于即將到期的存量資金提前3個月函告單位,到期后仍未使用完畢的資金及時收回。三是建立存量資金月度考核制度。按照單位結轉結余資金規模占當年預算資金的比例對局相關科室進行考核;按照截至當月底存量資金規模占年初存量資金規模的比例對各縣(市)區進行考核。
(四)國庫庫款管理
根據庫款余額同比變動、庫款保障水平、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幅、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等5項指標單項考核和綜合考核情況,對各縣(市)區庫款管理情況進行綜合排名。
(五)預決算公開管理
建立預決算公開模板,推送至各縣(市)區和局相關業務科室,督促縣(市)區和市直預算單位按照模板及樣式進行公開。開展科室自查、互查與監督局抽查相結合,對部門預決算公開時間、公開方式、公開內容全方位監督審查,確保各部門100%按要求公開,不留死角。加強對縣(市)區預決算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公開不規范、不全面、不及時的予以通報批評,并酌情扣減財力性轉移支付。
(六)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
預算局對局相關科室一般轉移支付占全部轉移支付資金的比重進行登記統計,按月公布,對錯誤列支轉移支付資金性質的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及時整改。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財政局、局相關科室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為全面做好財政管理工作,決定成立焦作市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謝如臣任組長,高曉光、劉新全、張金平、許冬梅、王玉霞、周慧玲、王雪峰、任立宏、溫紅霞、劉海霞任副組長,預算局、預算執行局、監督局、績效評價科及各支出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預算局,任立宏任辦公室主任,申長利、閻勝利、張福廣、郭雙成任辦公室成員。辦公室統籌協調全市各項績效考核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
本通知考核對象為全市11個縣(市)區、局相關科室。對11個縣(市)區考核前五項內容和財政運行分析,對局相關科室考核財政預算執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管理、預決算公開管理、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情況。為抓好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的貫徹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強化責任意識,確保各項工作達到既定考核目標,特制定分工如下:
預算局負責收入質量管理方案擬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管理、預決算公開管理、財政資金統籌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工作,以及全市財政績效管理指標匯總和與省財政廳對接。按照省財政廳明確的考核指標,制定相關單項工作考核實施辦法,具體負責指導各縣(市)區財政局和局相關科室做好有關考核工作。
預算執行局負責收入質量監測分析、預算執行管理、國庫庫款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工作,制定相關單項工作考核實施辦法,具體負責指導各縣(市)區財政局和局相關科室做好有關考核工作。
局相關科室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照市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分別做好相關工作。并制定完成各項考核目標的具體措施,確保考核工作順利推進。
四、績效考核與激勵
各縣(市)區財政局、局相關科室要充分發揮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意識,預算局、預算執行局按照責任分工,對各縣(市)區、局相關科室實施按月、按年度動態績效考核。
對各縣(市)區按月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到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排名靠前的3個縣(市)區和靠后的3各縣(市)區在下達財力性轉移支付時給予相應獎勵和扣減。
將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納入局機關業績考核責任目標,對各項工作完成好的科室給予加分,對考核工作中效果不好、排名落后、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做扣分處理。
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局相關科室要強化主動作為和比拼趕超意識,明爭暗賽,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提質增效,進一步提升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工作水平。
附件:1.《焦作市財政收入考核辦法》
2.《焦作市市本級支出進度考核辦法》
3.《焦作市縣(市)區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辦法》
4.《焦作市財政存量資金管理辦法》
5.《焦作市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
6.《焦作市縣(市)區財政庫款考核排名辦法》
7.《焦作市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
焦作市財政收入考核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調動全市各級加強稅收征管、培植壯大財源的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財政收入均衡入庫,提高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全面完成財政收入目標任務,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將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與市政府目標考核、財力性轉移支付、新增債券資金等掛鉤,對收入進度快、收入質量高的縣(市)區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收入進度慢、質量不高的縣(市)區進行通報和約談,并扣減財力性轉移支付和新增政府債券額度。
二、考核目標
各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逐月達到序時進度;全市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力爭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四城區達到85%以上,六縣(市)和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達到65%以上。
三、考核辦法
(一)月度考核。市財政局逐月對各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和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進行考核排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當月未達到序時進度、稅收占一般預算收入比重排名倒數2名的縣(市)區,需在考核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制定整改方案,經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報市財政局。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連續2次未達到序時進度、稅收占一般預算收入比重排名連續2次居倒數2名的縣(市)區,市財政局將約談縣(市)區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約談后,兩項指標仍持續落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連續3次未達到序時進度、稅收占一般預算收入比重排名連續3次居倒數2名的縣(市)區,提請市政府約談相關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并在全市進行通報。
(二)年度考核。將全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稅收占一般預算收入比重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府對縣(市)區的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未達到全年預算目標和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達不到85%的四城區、達不到65%的六縣(市)和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將按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進度與年初預算目標的差額、實際稅收比重與年度目標的差額做為參照系數確定扣減率,在市與縣(市)區財政體制結算時,相應扣減其當年財力性轉移支付數額;在次年分配新增政府債券額度時,相應扣減其分配額度。對全力組織財稅收入,稅收占一般預算收入比重雖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但較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的縣(市)區,可暫不扣減其相應的財力性轉移支付數額。
(三)獎勵措施。市政府設立財政收入質量獎,對年度收入進度快、質量高的縣(市)區予以通報表彰和獎補。對達到或超額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目標并且達到質量考核目標的縣(市)區,地方級稅收收入增速達到15%(含)以上的獎勵500萬元、達到20%(含)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在次年分配新增政府債券額度時,按上年實際稅收比重高出考核目標的數額(百分點)做為參照系數確定增加率,并相應增加新增債券分配額度。
附件2
焦作市市本級支出進度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財政支出管理,切實加快支出進度,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市縣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辦法》的通知(豫財預〔2018〕186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范圍:市財政局各支出科室。
第三條 考核內容
1.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當年截至當月底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調整預算數×100%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當年截至當月底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調整預算數×100%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進度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當年截至當月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調整預算數×100%
第四條 進度要求: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要求,3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25%以上,5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50%以上,6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60%以上,7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70%以上,8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75%以上,9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80%以上,10月底應完成調整預算的85%以上,11月底完成調整預算的92%以上,全年支出進度力爭達到98%以上。
第五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達到進度要求的為100分,低于進度要求的按照加權平均計算得分,考核結果從高到低排名,全年得分取各月相加平均分。
第六條 考核時間從每年3月份開始,按月考核,將全年考核結果納入《焦作市財政局責任目標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附件3
焦作市縣(市)區財政預算執行
支出進度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督促縣(市)區加快預算執行支出進度,持續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改革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通知》(豫政〔2015〕 75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市縣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辦法的通知》(豫財預〔2018〕18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各縣(市)區財政部門。
第三條 本辦法考核內容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和縣(市)區財政運行分析。
第四條 本辦法考核為月度考核,考核時間為2018年7月至12月,以后為每年4月至12月。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當年截至當月底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調整預算數×100%
第六條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當年截至當月底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調整預算數×100%
第七條 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考核:
當年截至當月底財政存量資金規模/年初財政存量資金規模×100%
第八條 縣(市)區財政運行分析考核:
某縣(市)區上報材料數/各縣(市)區上報材料總數×60%+某縣(市)區被采用材料數/各縣(市)區被采用材料總數×40%
其中:上報材料數為當年截至當月底上報市財政預算局的財政運行分析材料篇數,被采用數為市財政預算局采用上報或作為參考材料的篇數,各縣(市)區每月至少上報2篇。
第三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九條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進度、財政運行分析按考核結果從高到低排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考核結果從低到高排名。考核結果按月向各縣(市)區財政部門通報,同時抄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十條 同一項考核結果年度內排名連續3次居后3位的縣(市)區財政局,在考核結果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制定工作改進方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市財政局(預算局);對于排名持續靠后的縣(市)區,市財政局視情提出整改要求或約談;對問題特別突出且整改不力的縣(市)區,向當地黨委、政府通報相關情況,其中:對于造成省財政廳扣減我市財力性轉移支付的,市財政相應扣減該縣(市)區轉移支付。
第十一條 上述考核結果和整改落實情況將作為每年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相關指標的數據來源和重要依據。對于年度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排名靠前的縣(市)區,根據省財政廳獎勵情況,市財政局將給予相應的資金獎勵。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需要縣(市)區配合提供數據的,各縣(市)區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準確、完整提供,并對數據準確性負責。市財政局將采取統一檢查或個別抽查等方式進行督查。
第十三條 對各級財政部門及有關工作人員在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財政預算局負責解釋。《焦作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焦作市財政收支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焦財預〔2017〕281號)同時廢止。
附件4
焦作市財政存量資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提升財政管理水平,規范全市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推動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提質增效,促進年度收支預算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要求
一是省廳每月對市縣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進行考核排名,從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政府性基金結轉結余和部門預算結轉結余三個方面對盤活存量資金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按月向市縣財政部門通報,同時抄送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是推進結轉結余資金的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一律收回統籌使用;不足兩年的上級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應統籌用于急需資金支持的其他領域。
三是建立健全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統籌結合的機制,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縣(市)區或部門,按一定比例壓縮下年財政預算安排規模。
四是鼓勵縣(市)區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更為嚴格的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政策措施。
二、加強我市存量資金管理措施
(一)加強市本級存量資金管理
1.對存量資金處理辦法
一是對于財政結轉資金的處理辦法。2017年結轉的財政結轉資金,包括本級資金和上級資金,今年9月底仍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一律收回。以后年度原則上不辦理財政結轉,年底未分配到部門的資金一律收回,并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項目未實施完畢確需繼續使用資金的,在編制下年預算時作為本級財力重新安排,重新安排的項目在9月底仍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一律收回。二是對于部門結轉資金的處理辦法。本級資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不予結轉,年底未使用完畢的一律收回。本級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按照“當年實際支出數作為預算數列入預算”的要求,年度內應當支付完畢,因特殊原因年底仍未支付完畢的結轉一年,同時適當扣減部門次年項目預算資金,結轉資金使用期限為次年9月底,9月底仍未使用完畢的一律收回。上級下達的資金按照上級指標文件的發文日期時間,兩年內使用完畢,到期未使用完畢的一律收回。未超過結轉時限但已不再繼續使用的資金一律收回。收回的資金不再按原用途使用,統一重新安排項目。
2.臺賬管理定期清理。對存量資金實行臺賬管理,按照單位、項目、余額、發文日期、結轉時限等進行登記。逐項甄別部門存量資金時限,對于本級預算安排的項目結轉資金,各相關科室要在每年6月底前函告單位加快支出進度,9月底未支付完畢的收回財政;對于上級安排的資金,各相關科室要在資金期限到期前3個月函告單位加快項目實施,到期后仍未使用完畢的資金及時收回。
3.收回的存量資金再使用程序。收回的資金調整用途后,該資金實際上已不以原項目資金形式存在,單位仍需支付的,應按追加預算事項處理,由單位向市政府申請,按照追加資金審批程序辦理。用存量資金安排的項目,必須是資金當年能夠支付完畢的項目,當年未支付完畢的,年底收回財政。
4.每月對局內相關科室財政存量資金支付進度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截至當月底存量資金規模占年初存量資金的比例,并按月通報。全年考核結果前兩名的先進科室,在次年部門預算編制時,適當增加小專項安排額度;全年考核結果后兩名的科室,在次年部門預算編制時,適當減少小專項安排額度。
5.建立部門存量資金與預算追加掛鉤機制。預算單位存量資金未支付完畢的,相關業務科室原則上不得辦理單位提出的資金追加申請,所需資金優先由單位通過存量資金解決。各科室要對預算單位結轉結余資金進行考核排名,考核指標為單位結轉結余資金規模占當年預算資金的比例。對于考核結果排名靠后的預算單位,在次年預算編制時,適當壓縮項目和經費預算。
(二)加強縣(市)區存量資金管理
1.嚴格落實上級要求。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各項要求,壓縮財政和部門結轉結余資金規模,加快已收回存量資金的支付進度。鼓勵各縣(市)區采取更為嚴格的存量資金清理盤活措施,對于不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存量資金,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2.建立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考核和激勵制度。每月對各縣(市)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進行通報。內容為截至當月底存量資金規模占年初存量資金規模的比例,考核結果從高到低排名,按月對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公布,同時抄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于盤活存量資金工作不力,影響我市存量資金工作在全省排名的縣(市)區,市財政將適當扣減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
三、相關要求
1.要高度重視盤活存量資金工作,了解熟知盤活存量資金的全部政策要求,積極采取更加具體有效的措施做好盤活存量資金工作。
2.要增強責任意識,對存量資金逐項跟蹤問效,深入與預算單位結合,逐單位宣傳存量資金管理政策,把盤活存量資金工作的相關信息不折不扣、不留死角宣傳到每個預算單位。
3.要責任到位,局相關科室負責人是所服務單位盤活存量資金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還要明確一名同志負責日常工作,切實把盤活存量資金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5
焦作市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提升預決算公開水平,建立嚴格的工作協調機制,細化工作分工,強化督促考核,確保預決算公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現就加強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建立預決算公開模板
預算局(執行局)根據上級有關預決算公開要求制定全市部門預決算公開模版,推送至各縣(市)區和局有關業務科室,各縣(市)區和市直預算單位按照模板及樣式進行公開,確保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
(二)加強自查工作
1.局機關各科室在部門預決算批復10日內,督促各歸口聯系的預算單位上報部門預決算公開文字材料,并進行審核。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匯總后(含電子版、紙質版)報預算局(執行局),預算局(執行局)做好部門預決算集中公開工作。
2.局機關各科室要明確一名責任人負責聯系、督導、審核、匯總預算單位預決算公開情況,在預決算公開后10日內對部門預決算公開時間、公開方式(部門門戶網站、財政網站)、公開內容進行全方位不留死角地監督檢查,確保各部門100%按公開的要求進行公開,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單位整改到位,科室負責人對公開結果簽字確認后報預算局(執行局)匯總。
(三)開展交互檢查和審查
1.部門預決算公開后30日內,在歸口科室之間開展交互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反饋至預算局(執行局)。
2.預算局(執行局)在科室交互檢查基礎上,對市直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進行逐家審查,審查結果上報局領導并通報相關部門整改到位。
3.在上級布置安排預決算公開檢查前,預算局、執行局對所有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100%公開到位。
4.財政監督檢查局對預決算公開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檢查。
(四)加強公開信息培訓
預算局組織對縣(市)區財政部門、局相關科室和預算單位進行初次培訓,相關科室應對預算單位再次輔導培訓、政策宣傳,直到預算單位全面掌握公開信息政策。
二、工作分工
1.預算局負責預決算公開工作總體開展,制定預決算公開工作管理辦法和制度;統計、匯總、上報省財政廳預決算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重點負責市直政府預算公開工作的具體落實;指導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協同財政監督局開展對縣(市)區和各部門預算公開的檢查和督導,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導整改到位。
2.預算執行局負責政府決算公開工作的具體實施,統計、匯總政府決算公開工作開展情況;指導部門決算公開工作;協同財政監督局開展對縣(市)區和各部門決算公開工作的檢查與督導,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導整改到位。
3.績效管理科負責市直部門預算績效公開工作的具體實施,制定預算績效目標公開辦法和制度,開展對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預算績效公開的檢查和督導,對檢查中發現涉及到預算績效公開的問題,督導整改到位。
4.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的政策宣傳、審核、匯總、監督檢查。
5.財政監督局負責對各縣(市)區以及市直各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導其整改到位,并將檢查結果反饋預算局(執行局)。
6.信息中心負責全市財政系統門戶網站預決算公開平臺(專欄)的建設與維護,按要求將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或專欄)上集中公開,并永久保留相關信息。
三、績效考核
1.將預決算公開工作納入市財政局業績考核責任目標,做為重點工作對相關科室進行考核,對完成較好的科室給予加分,對科室互查或抽查中出現問題的科室,給予通報批評,并做扣分處理。
2.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納入對市直部門預算執行的綜合評價考核,對組織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公開范圍不全面、公開內容不完整、公開方式不規范的,予以通報批評,并扣減下年度相應經費。同時將預決算公開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焦作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高曉光任組長,周慧玲、任立宏任副組長,預算局、執行局、監督局、績效管理科、信息中心及各支出科室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預算局,任立宏任辦公室主任,申長利、郭雙成、李小領、郝威任辦公室成員。辦公室統籌協調全市預決算公開工作。
2.預算局、執行局和各業務科室負責人為本部門、本科室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歸口預算單位的預決算公開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預決算公開氛圍,同時要做好政策解釋和說明工作。對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不明、業務不清的問題,及時與預算局、執行局溝通,主動向預算單位講清說明,不得以不清楚為由推脫責任。對在工作中推脫責任或不及時主動解釋溝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6
焦作市縣(市)區財政庫款考核排名辦法
為進一步督促各縣(市)區加強庫款管理,市財政局將采用以下5項指標,對各縣(市)區庫款情況按月進行考核。有關考核指標和得分計算方法如下:
一、庫款管理考核指標
(一)庫款余額同比變動
庫款余額同比變動指標,是指月末庫款余額較上年同期的變動幅度。其中,庫款余額統計口徑為國家金庫中的財政存款金額。設定0.4—0.8倍為當前的目標區間,達到目標區間的地區均為100分,指標排名并列第一;高于0.8倍或低于0.4倍的地區分別進行排名,得分按照偏離目標區間的程度依次遞減。指標權重為30%。
(二)庫款保障水平
庫款保障水平指標,是指月末庫款余額/本年度月均庫款流出的倍數。其中,月末庫款余額口徑同上款規定;本年度月均庫款流出,是指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內月均庫款流出規模。設定0.3—0.6倍為當前的目標區間,達到目標區間的地區均為100分,指標排名并列第一;高于0.6倍或低于0.3倍的地區分別進行排名,得分按照偏離目標區間的程度依次遞減。指標權重為10%。
(三)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
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指標,是指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內累計置換出國庫的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金額/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內累計公開發行入庫的置換債券資金金額與上年結轉的置換債券資金金額之和。設定98%為當前的目標值,置換完成率達到98%的地區均為100分,指標排名并列第一;低于98%的地區,按照指標值由高到低排名,完成率越低得分越低。指標權重為25%。
(四)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幅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幅指標,是指截至考核月末,地方財政本年累計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較上年同期的變動幅度,數據口徑與同期預算執行數據一致。該指標權重15%。
(五)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
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指標,是指截至考核月末暫付款項余額/截至考核月末總庫款。其中,月末總庫款為截至考核月末暫付款項余額和月末庫款余額之和。該指標權重20%。
二、計分方法與考核排名
(一)單項排名
5項指標分別進行排名,具體為:庫款余額同比變動指標按照下降幅度由大到小排名;庫款保障水平指標按照由低到高排名;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指標按照由高到低排名;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福指標按照由高到低排名;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指標按照由低到高排名。
(二)單項得分
單項指標排名第1位的計100分,排序每靠后一位減少2分。如排名出現并列情況,后續地區仍按照自然順序排名計分,不跳躍排名和計分。
(三)綜合得分
各地區庫款考核綜合得分為:綜合得分=庫款余額同比變動指標得分×30%十庫款保障水平指標得分10%+公開發行置換債券資金置換完成率指標得分×2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同比增幅指標得分×15%+暫付款項占總庫款比重×20%。
(四)考核排名
按照各縣(市)區月均考核得分計算該項考核得分,具體為:90分以上計15分,80—90分計13分,70—80分計10分,60—70分計8分,50—60分計5分,50分以下計0分。
附件7
焦作市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局機關各業務支出科室對縣(市)區分配市級資金時,凡是與中央或省級一般轉移支付資金相配套的補助,市級均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項目下達。其余市級資金分配時,把可以列入一般轉移支付項目的資金全部列入。
第二條 嚴格控制新增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數額、補助范圍和對象相對固定并可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資金,并入一般轉移支付。
第三條 局機關各業務支出科室在分配下達市級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資金時,要根據資金用途認真甄別,不得將應列入一般轉移支付的資金列為專項轉移支付。
第四條 局機關各業務支出科室要認真甄別每一筆轉移支付資金性質,并準確無誤體現在文件中,落實到每一項指標上。
第五條 預算局對各業務支出科室市級資金分配文件進行登記統計,分科室按月公布市對縣(市)區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占比,并對錯誤列支轉移支付資金性質的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及時整改。
第六條 局目標考核管理辦公室將各業務支出科室對縣(市)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工作質量列入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