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新河商務區新河生態治理項目用地(史平陵村、周平陵村)地內墳墓、井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擬收儲位于新河沿岸,示范區史平陵村、周平陵村。地上附著物主要包括:墳墓、機井等。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根據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提供的地面附著物清點匯總表、附著物清點劃價表、規劃圖紙,依據焦政文〔2014〕8號文件結合現場勘驗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新河商務區新河生態治理項目用地(史平陵村、周平陵村)地內墳墓、井補償費用的主要內容和范圍包括新新河商務區(史平陵村、周平陵村)地內墳墓、井清點補償工作,本次評審范圍只包括焦政文〔2014〕8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附著物。
本次評審在充分了解該項目及相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現場實地踏勘和抽查,結合報送資料,執行相關文件,經過溝通、核對,最終確定評審結果。
四、審查意見:
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原報新河商務區新河生態治理項目用地(史平陵村、周平陵村)地內墳墓、井補償費用為4,603,153.00元,經審核補償標準,該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建議控制在4,580,178.00元以內(詳見附表)。
本項目所報送附著物的數量和規格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提供,原報附著物的真實性、準確性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
本次報送的涼亭不在〔2014〕8號文件補償范圍以內,建議貴單位依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或市場定價標準等方式予以補償。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