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焦作市憲法法律教育中心園區基礎工程——假山工程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焦作市憲法法律教育中心園區基礎工程——假山工程,主要工作內容有:整理土丘,堆砌石假山,砌筑水池等。
焦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焦作市憲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焦發改行二〔2018〕40號),批復資金2672.72萬元,其中園區基礎工程批復資金419.10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的評審申請、圖紙、工程預算書,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8-2013)、《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進行審查。
人工費執行豫建標定〔2018〕40號文,管理費等執行豫建設標〔2016〕24號文、豫建設標〔2016〕47號文,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8〕22號文,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8年第5期,缺項材料市場詢價。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本工程圖紙內容和預算書。
審查方法:本次審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設及相關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工程量和材料價格、對照圖紙結合現場情況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報預算金額為594,565.62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審定金額為520,523.80元,審減金額74,041.82元。
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焦政辦〔2017〕71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調整;
2、定額子目調整;
3、材料價格調整。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