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焦作市普濟路(新園路—林園路)人行道維修改造工程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普濟路(新園路—林園路)人行道維修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區。主要工作內容為:⑴人行道鋪設的彩色扒磚及基層全部破除,鋪設透水磚及基層;局部已鋪設的透水磚由于尺寸不符合要求,基層保留僅更換透水磚。⑵人行道路緣石更換為花崗巖材質;⑶增設樹池邊石及樹池蓋板;⑷兩側人行道處增設平石;⑸小路口破損嚴重的破除基層、面層新做瀝青路面;損壞稍輕的原路面鋪設瀝青面層;⑹更換設計范圍內破損的檢查井蓋、雨水箅。
資金來源:焦發改行二〔2018〕342號文,該工程概算總投資191.4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155.66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負責籌措。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預算書,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13版)》配套規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人工費、機械類、管理類指數調整執行豫建標定〔2018〕18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8年第4期及市場調查的有關市場行情,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8〕22號文,增值稅率調為10%。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審查范圍:施工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施工圖紙,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過與編制單位核對,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報預算金額為1,528,396.33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1,514,014.10元,審減金額14,382.23元。
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焦政辦〔2017〕71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1.工程量調整;
2.定額子目調整;
3.材料價格調整。
六、重要事項說明:
本項目中包含100,000.00元的暫列金額,請你單位在招標時明示。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