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項目,位于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院內東北角,主要內容為新建14、15號預應力雙T板屋蓋平倉房,均為一層鋼筋混凝土排架結構。單體建筑面積1278.97平方米,包括建筑裝飾、消防、電氣、防雷接地、糧情監控工程等。
資金來源:中央及省財政補助360萬元,市財政從糧食風險基金中補助100萬元,單位自籌資金140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提供的預算書、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單等,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河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河南省通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人工費、管理費等執行豫建標定〔2018〕18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場調查的有關市場行情,增值稅稅率執行豫建設標〔2018〕22號文,按10%計取。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審查范圍為施工圖紙、預算書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施工圖紙及預算,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過與編制單位核對,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穗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原報預算金額為 5,500,827.50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5,323,819.44元,審減金額為177,008.06元。
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焦政辦〔2017〕71號、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增)原因分析:
1、部分主要材料價格調整;
2、部分子目、工程量修正。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