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原山陽修正邊角地(住郭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擬收儲位于人民路北側,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住郭莊村86.84畝地。地上附著物主要包括:喬木、果樹、房屋、地面、畜禽舍、溫室大棚、圍墻、橋涵等。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根據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提供的地面附著物清點匯總表、附著物清點劃價表、規劃圖紙,依據焦政文〔2014〕8號文件結合現場勘驗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原山陽修正邊角地(住郭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的主要內容和范圍包括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住郭莊村地上附著物清點補償工作,本次評審范圍只包括焦政文〔2014〕8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附著物。
本次評審在充分了解該項目及相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現場實地踏勘和抽查,結合報送資料,執行相關文件,經過溝通、核對,最終確定評審結果。
四、審查意見:
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原報原山陽修正邊角地(住郭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為4,157,487.75元,經審核補償標準,該地上附著物補償地線內費用建議控制在4,018,650.85元以內(詳見附表一)。
本項目所報送附著物的數量和規格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提供,原報附著物的真實性、準確性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
五、重要情況說明:
1.地上附著物補償地線以外部分如經政府同意計取,補償費用建議控制在46,000.00元以內(詳見附表二);
2.本次報送的圍欄網、葡萄架、彩鋼瓦隔熱層、電視接收機、固定電話、三項四線、灶臺、攝像頭、空調、太陽能、水罐、籬笆、廣告牌、地埋管(砼筒)不在〔2014〕8號文件補償范圍以內,請貴單位與城區政府協商處理。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