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農業局
關于轉發《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廳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的
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農業局、市直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農墾土地確權登記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廳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豫財農〔2018〕1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中央和省確權頒證補助資金(含農墾土地確權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包干使用。
二、中央和省級確權頒證補助資金(含農墾土地確權補助資金)與縣財政安排的資金應統籌使用和管理。
附件: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廳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
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農業局
2018年2月5日
豫財農【2018】1號.pdf 焦作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