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園林綠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焦作市2018年春節亮化美化項目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為彰顯新春氣象,美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市政府安排計劃在2018年春節前夕在龍源湖公園、人民廣場、火車站廣場、丹尼斯路口等場所進行亮化美化工程。主要施工內容:設置標志性迎春祝福造型、燈柱懸掛紅燈籠、裝飾LED彩燈樹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園林綠化管理局提供的評審申請函和工程預算書,結合現場勘驗情況,參考市場價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審查范圍:施工預算內的所有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核實送審工程量,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充分結合市場價格,經過與送審單位及編制單位的核對,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原報預算金額為2,322,100.00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1,609,400.00元,審減金額712,700.00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綜合單價調整。
六、重要事項說明:
該項目預算資金安排90.00萬元,現已超出70.94萬元。你單位在落實其余項目資金后,方可按照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進行下步招標采購等程序。如未落實其余項目資金,應在該項目正式批復預算資金90.00萬元內,進行設計、招標和實施。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