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
根據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8年河南省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和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聯產融〔2018〕126號)有關要求,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一)智能車間、智能工廠
1. 智能車間。制造企業應用傳感識別、人機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術和智能裝備,促進車間計劃排產、加工裝配、檢驗檢測等各生產環節的智能協作與聯動,以及制造執行系統與產品數據管理、企業資源計劃等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制造過程各環節動態優化。
2. 智能工廠。制造企業在建設智能車間的基礎上,綜合運用生產過程數據采集和分析、制造執行、企業資源計劃、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產管控等先進技術手段,實現研發、設計、工藝、生產、檢測、物流、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集成優化,以及企業智能管理和決策,打造數據驅動的智能工廠。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
1. 綜合性工業互聯網平臺。基礎電信運營商、互聯網企業、制造企業發揮技術和資源優勢,建設支撐制造資源泛在連接、彈性供給、高效配置的云平臺,實現面向多行業、多領域、多場景的海量終端接入、工業知識復用、軟件開發部署、工業資源共享等功能,為制造企業智能轉型提供服務。
2. 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圍繞制造業重點行業,依托骨干企業開放企業內部和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建設支撐制造資源泛在連接、彈性供給、高效配置的云平臺,實現面向特定行業的工藝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優化、智能生產管控、產品遠程診斷、設備預測性維護、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為企業內部和企業間信息化協同提供服務。
二、申報條件
(一)智能車間、智能工廠
1. 在焦作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2. 符合《河南省智能車間智能工廠認定工作方案》(見附件1)中的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劃分為離散型智能工廠、流程型智能工廠兩類)相應要素條件,具有較強的可復制可推廣性;
3. 智能制造實踐取得明顯成效,在本省同行業具有典型示范意義。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
1. 申報單位為制造企業、互聯網企業、基礎電信運營商等,擁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2. 平臺已啟動建設,或已完成規劃、設計、論證工作,預計完成時間不晚于2020年6月底;
3. 申報單位、建設方案分別符合《河南省工業互聯網平臺培育工作方案》(見附件2)中的申報基本條件、建設要求。
三、有關要求
(一)請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河南省智能車間智能工廠認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工業互聯網平臺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區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和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審查和推薦工作。中央駐豫和省屬企業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申報。
(二)請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于8月15日前,將《2018年度河南省智能車間申報書》(附件3)、《2018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廠申報書》(附件4)和《河南省工業互聯網平臺申報書》(附件5)紙質件(4份)和電子版(Word格式,每個企業單獨一個文件夾)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并將兩部門聯合出具的推薦文件和匯總表(附件6)分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各4份。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聯 系 人:楊建國 賈翎鹿
聯系電話:3569391
電子郵箱:jz03913569391@126.com
市財政局企業科
聯 系 人:張麗麗 張 遠
聯系電話:3121115
電子信箱:jzczjqyk@sina.com
焦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焦作市財政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