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來,我市財政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進一步提高城鄉(xiāng)低保、社會救助等標準,強化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出臺政策。會同市民政局、市扶貧辦聯合下發(fā)《關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調整城鄉(xiāng)分散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48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62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154元。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城市特困集中和分散供養(yǎng)年標準分別為9600元、7800元,農村特困集中和分散供養(yǎng)年標準分別為6000元、4530元。照料護理標準全護理(一檔)、半護理(二檔)和全自理(三檔)年標準分別為2160元、1440元和720元。
二是安排資金。2018年,市財政預算安排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1200萬元。
三是及時下達。已下達中央和省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15689萬元、下達市財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2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