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績〔2017〕7號
焦作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直各部門、各單位:
績效目標執行跟蹤監控管理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關鍵環節,也是確保預算部門實現績效目標、落實績效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保障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實施,經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
2017年8月8日
附件:
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保障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實施,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2017〕9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政〔2014〕14號)、《焦作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焦財績〔2015〕3號)、《焦作市財政局關于加快財政支出執行進度的通知》(焦財預〔2017〕12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預算績效跟蹤管理(以下簡稱績效跟蹤管理)是指: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采取項目跟蹤、數據核查和匯總分析等方式,動態地了解和掌握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程度、資金支出進度和項目實施進程,以確保資金使用效率和項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第三條 本辦法實施范圍包括所有已申報預算績效目標,并在項目實施期的市級部門預算資金。績效跟蹤管理的時間節點暫定為每年9月底.
第四條 本辦法績效跟蹤管理的內容包括財政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績效目標預期實現進度、項目實施存在問題的目標和指標以及原因分析、整改建議等(詳見附表1、附表2)。具體包括年初計劃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等產出指標的完成值,項目支出計劃帶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效果的實現程度及趨勢,相關滿意度指標的實現程度及趨勢等。在收集、分析上述績效運行信息的基礎上,對偏離目標的原因進行分析,對全年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預計,對預計到年底不能完成目標的原因及擬采取的改進措施等進行說明。
第五條 本辦法績效跟蹤管理所涉及的項目實施單位預算績效跟蹤日常管理,包括制度建設與落實、管理規范性、績效跟蹤臺賬、績效佐證材料收集歸檔、績效管理職責落實與人員保障等。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預算績效跟蹤管理的主體是預算部門和財政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管理:以預算部門自我跟蹤為主,財政部門重點跟蹤為輔。
第七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組織績效跟蹤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研究制定績效跟蹤管理辦法;
2.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指導市直預算部門的績效跟蹤管理工作;
3.結合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項目實施情況,負責項目資金的審核和撥付,并定期反饋績效跟蹤管理綜合意見;
4.對績效跟蹤中發現的績效運行目標與預期績效目標發生偏離的情況,及時督促市直預算部門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5.對市直預算部門提出的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調整目標的情況,進行審核和批復。
6.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跟蹤管理職責。
第八條 市直預算部門負責本系統績效跟蹤實施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本部門績效跟蹤實施辦法等管理制度;
2.按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具體組織實施項目,提高預算執行效力,保證項目按預定的績效目標完成;
3.負責做好項目實施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4.落實整改意見,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效益與績效目標的偏差;
5.向市財政部門報告績效目標調整事項;
6.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跟蹤管理職責。
第九條 項目實施單位負責本單位績效跟蹤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內部績效運行跟蹤監控制度;
2.組織專人進行績效運行全程跟蹤;
3.定期登記績效跟蹤工作臺賬,收集、整理績效數據資料,定期提交《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4.落實整改意見,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效益與績效目標的偏差;
5.應當承擔的其他專項資金績效跟蹤實施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要求
第十條 績效跟蹤管理的工作程序:
1.項目實施單位于每年9月份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報送市直預算部門。
2.市直預算部門分析績效偏差,研究解決辦法,向項目實施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于每年10月20日之前,將匯總的《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提交市財政部門歸口服務業務科室。
3.市財政部門歸口服務業務科室對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審核市直預算部門報送的相關材料,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將《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反饋至市直預算部門。
4.市直預算部門根據市財政部門歸口服務業務科室提出的整改意見,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將落實整改意見的書面材料(參考附件3)報市財政部門。
5.項目實施單位開展績效跟蹤日常管理,收集、整理項目績效數據資料,對照績效目標,及時調整項目工作進度,確保項目規范運作,達到預期績效。
第十一條 項目實施單位和市直預算部門應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不報送相關材料、未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財政部門視情況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依法調整項目或相應調減項目預算。
第十二條 市直預算部門應不定期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了解項目進度、項目執行質量,及時糾正績效目標偏差。
第十三條 市財政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選取重點項目進行績效跟蹤,會同市直預算部門對跟蹤項目進行實地績效核查。
第四章 跟蹤結果應用
第十四條 針對績效跟蹤中發現的問題,市財政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反饋給市直預算部門;市直預算部門應及時督促、落實整改。
第十五條 對分期撥付資金的項目,資金撥付與績效跟蹤結果掛鉤,市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績效運行及糾偏情況撥付資金。
第十六條 績效跟蹤管理結果作為年度預算安排、調整等管理的參考依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市直預算部門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項目不再實施或確需調整績效目標的,應于每年8月31日前,報送預算績效目標調整報告并詳細說明原因。經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履行績效目標調整手續。
第十八條 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績效跟蹤管理涉及縣(市)區的,相關縣(市)區財政部門應做好相應的協調配合工作。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焦作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及填報說明
2.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及填報說明
3.項目落實整改意見書參考格式
附件1:
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預算部門(蓋章):
項 目 名 稱:
項目實施年度: 計劃開始時間: 計劃完成時間:
單位:萬元(保留兩位小數)
一、資金使用情況 |
預算數 |
實際到位 |
1—9月份 |
第四季度 |
完成進度 |
1、資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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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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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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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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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自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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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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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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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目內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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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目內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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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目內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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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目內容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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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目內容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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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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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績效目標預期 |
績效指標 (三級) |
目標值 |
業 績 值 |
偏差原因分析 | ||
1—9月份 |
第四季度 |
全年預計 完成情況 | ||||
投入目標 |
指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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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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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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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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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目標 |
指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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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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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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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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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目標 |
指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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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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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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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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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力目標 |
指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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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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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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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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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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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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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簽名): 填表人:
附件1-1:
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填 報 說 明
一、“計劃開始時間”與“計劃完成時間”分別填報項目開始和結束時間。
二、“資金使用情況”填寫說明
1.“預算數”列次填報該項目年初預算確定的資金量。
2.“實際到位”為中央、省、市、轄市區財政資金、單位自籌及其他的實際到位數。
3.“實際支出”為各分項目內容數值的實際支出數。
4.“分項目內容”一般需與績效個性指標中的二級指標相對應,其預算數值為目標申報階段市直預算部門確定的數值。
5.“1—9月份”、“第四季度”欄次填報當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末的累計發生數。按照時間節點跟蹤時“第四季度”為預計數。
6.“完成進度”=第X季度÷預算數×100%。
三、“績效目標預期實現進度”填報說明
1.“績效指標(三級)”及其“目標值”按照下達的年度績效管理的項目績效目標批復至市直預算部門的績效指標及目標填報。
2.“業績值(1—9月份、第四季度)”欄次分別填報當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末的累計實現數。按照時間節點跟蹤時“第四季度”為預計數。
3.影響力類業績值僅在第四季度末填報。
4.“完成進度”=第X季度÷目標值×100%。
四、對本表中的數據來源及與目標偏差,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目標難以實現的,應在書面分析說明材料中反映。
五、本表由市直預算部門負責填報,一式三份,報市財政局歸口服務業務科室、績效管理科各一份,市直預算部門留存一份。
附件2:
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
預算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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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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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時間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本階段內跟蹤完成 較好的目標和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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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問題的目 標指標及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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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建議 |
預算執行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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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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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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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預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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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績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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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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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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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口服務業務科室簽章 | ||
年 月 日 |
附件2-1:
焦作市市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跟蹤綜合意見反饋表
填 報 說 明
一、可能存在問題的目標和指標及原因分析:根據序時進度要求填列目標完成進度明顯偏低,但項目單位未提出偏低原因分析,或單位提出的原因不符合等指標及原因分析。
二、整改建議:對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制度建設保障、項目管理實施、目標偏差等情況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項目按預期目標進行。
三、若項目單位圍繞年初績效目標正常執行的,無任何反饋意見的,也需填報該表,并反饋至主管預算部門。
四、本表由市財政部門歸口服務業務科室填寫。一式三份,績效管理科一份,反饋市直預算部門一份,歸口服務業務科室留存一份。
附件3:
XX項目落實整改意見書(參考格式)
一、項目概況
二、項目實施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三、整改建議和對策
四、下一步改進工作的做法
焦作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