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財政局、扶貧辦:
為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貧困群眾收入水平,根據《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2017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發展資金的通知》(豫財農〔2017〕83號)和《焦作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下達2017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發展資金的通知》(焦扶貧組〔2017〕4 號)精神,現下達2017年中央財政扶貧發展資金719萬元(詳見附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央資金收入列2017年政府收支“1100231貧困地區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貧”對應的項級科目。
二、請按照《河南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豫辦〔2016〕28號)、《關于加強扶貧資金監管的意見》(豫財農〔2017〕65號)及《焦作市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焦辦〔2016〕23號)有關要求,積極做好財政扶貧資金與項目的銜接工作,盡快將資金落實到項目,著力加強扶貧項目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強化資金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扶貧項公告公示制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發展資金分配表
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發展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縣(市)區 省級資金 合計 719 沁陽市 84.7 孟州市 180.7 博愛縣 103.3 武陟縣 129.4 修武縣 105.8 中站區 50.4 馬村區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