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組織部、財政局、扶貧辦:
為貫徹落實《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發揮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幫扶帶動作用,支持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開展實施駐村幫扶項目,現下達縣(市)區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專項扶貧資金1475萬元(詳見附表一),支出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05“扶貧”對應的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圍繞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總體目標,根據市委組織部確定的59個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所在行政村的自然資源稟賦、自身發展情況和發展產業扶貧、改善所駐村生產生活條件的現實需求,科學制定發展規劃,積極統籌整合相關資金,采取有效的扶貧措施,改善群眾生活生產條件,實施產業扶貧,著力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水平。
二、資金使用范圍及項目實施內容
本次下達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用于市派駐第一書記的貧困村,圍繞改善駐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增收致富產業,主要用于以下建設內容:
1.基礎設施建設。村內道路、安全飲水設施、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項目(含坑塘整治、溝渠疏浚等),村內綠化、照明,環境整治,供排水工程等項目。
2.產業發展項目。圍繞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小型加工業的種苗、種畜引進、生產設備、倉儲廠房購置和建造,以及農產品加工儲運及交易市場、休閑農業、光伏產業、特色旅游等符合扶貧實際的扶貧項目。
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形成的資產歸全體村民所有,由村委會統一管理。產業發展項目要瞄準貧困戶,建立資產收益扶貧機制。對于依托農民合作社、家庭農產、龍頭企業或集中投入統建統管的項目,要將扶貧資金折股量化到具體貧困戶,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股權管理機制,在保證貧困戶基本收益的基礎上,量化貧困戶股權收益。
三、實施方案編制和申報流程
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結合所駐村脫貧發展規劃,按照《市派駐村貧困村第一書記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大綱》(附件2)編寫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經鄉鎮政府統一上報縣扶貧辦,縣扶貧辦會同縣財政局統籌安排扶持項目(可根據駐貧困村實際項目需求在村與村之間統籌調劑資金額度,但單個貧困村資金安排最高不超過50萬元)。項目經縣級審批后,由縣扶貧辦會同縣委組織部和財政局,于6月底前,聯合將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匯總表和項目實施方案上報市委組織部、扶貧辦、財政局備案。
四、項目實施和報賬管理
項目一經審批,即可組織實施。應納入政府采購和招標范圍的項目,要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履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程序。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要主動與鄉鎮政府協調銜接,盡量簡化程序,加快扶貧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撥付進度,確保11月15日前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專項扶貧資金的報賬按照《河南省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辦法》(豫財辦〔2014〕29號)進行管理,各地可根據項目資金管理實際,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報賬程序,加快資金支付進度。
五、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市派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專項扶貧資金納入市級扶貧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范圍。縣級有關部門要將有關政策、項目資金分配方案等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嚴格落實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到村到戶資金要將項目實施內容和資金使用情況在鄉村兩級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
焦作市財政局 中共焦作市委組織部 焦作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