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下達2017年市級財政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的通知》,下達資金450萬元,主要用于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增收項目。
《通知》指出,要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擠占、挪用和截留財政扶貧資金。市財政局將會同審計等有關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扣減下年度財政扶貧資金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下達2017年市級財政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的通知》,下達資金450萬元,主要用于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增收項目。
《通知》指出,要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擠占、挪用和截留財政扶貧資金。市財政局將會同審計等有關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扣減下年度財政扶貧資金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