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民政局、扶貧辦:
根據《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焦發〔2016〕2號)和《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扶貧辦、焦作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扶貧對象大病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焦民〔2016〕188號)精神,經研究,現預撥你縣(市)區2016年扶貧對象大病醫療救助補助資金 萬元。請你們將此項資金納入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落實本級財政應負擔的資金,同時要加強與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協作,加強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保證醫療救助扶貧工作的順利實施。
此項資金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0506“社會發展”支出。
附件:
預撥2016年扶貧對象大病醫療救助資金表
單位:人、萬元
縣(市)區
貧困人口
補助資金數
當年資金
收回存量資金
合計
沁陽市
10240
66.5
66.5
孟州市
8008
52
52
博愛縣
12521
81.3
81.3
武陟縣
15248
0.2
98.9
99.1
修武縣
11297
73.4
73.4
中站區
4119
26.8
26.8
馬村區
4293
27.9
27.9
合 計
65726
200
227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