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財政局、扶貧辦:
為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貧困群眾收入水平,依照國家扶貧開發政策,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2016年第二批中央財政扶貧發展資金的通知》(豫財農〔2016〕164號)精神,現下達2016年第二批中央財政扶貧發展資金285萬元(詳見附件)。該項資金為中央資金,收入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1100203老少邊窮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貧”對應的項級科目。
請嚴格貫徹落實《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焦發〔2016〕2號)精神,管好用好財政扶貧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要嚴格按照《焦作市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焦辦〔2016〕23號)要求,結合脫貧攻堅規劃,加強脫貧攻堅項目庫管理,盡快將資金落實到項目,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強化資金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扶貧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6年第二批中央財政扶貧發展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縣(市)區
減貧成效獎勵資金
項目管理費
合計
合計
280
5
285
修武縣
45.4
0.7
46.1
博愛縣
58.1
0.7
58.8
沁陽市
42.1
0.7
42.8
孟州市
32.4
0.7
33.1
武陟縣
74.5
0.8
75.3
中站區
15.0
0.7
15.7
馬村區
12.5
0.7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