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財政局、扶貧辦:
為支持脫貧攻堅工作,根據市領導批示精神,現將2016年度市財政扶貧開發資金450萬元(詳見附表)下達給你們,主要用于整村推進和產業扶貧。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落實《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精神,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增加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項目資金要到村到戶,切實使資金直接用于扶貧對象。堅持和完善項目公示公告制,廣泛接受監督。
二、請嚴格按照報市扶貧辦備案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嚴格扶貧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要按照《焦作市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焦辦發〔2016〕23號)的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按項目工程建設進度核撥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四、切實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要嚴格按照報市扶貧辦備案的實施方案使用資金,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并對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問效,堅持項目實施“事前有預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決算”。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擠占、挪用和截留財政扶貧資金。我們將會同審計等有關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扣減下年度財政扶貧資金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此款系一次性補助,請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0504”。
附件:焦作市2016年度市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分配表
附件:
焦作市2016年度市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分配表
縣(市)區 |
市財政資金(萬元) |
修武縣 |
80.1 |
博愛縣 |
76.2 |
沁陽市 |
64.7 |
孟州市 |
60.6 |
武陟縣 |
99.2 |
馬村區 |
37.3 |
中站區 |
31.9 |
合 計 |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