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山陽區蘇藺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根據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省焦作監獄遷建項目用地移交工作的會議紀要》(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6〕11號)精神,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將焦作監獄用地規劃范圍外至鄭焦城際鐵路之間71.10畝狹長邊角土地一并先行收儲并按程序給予補償,在此范圍內蘇藺村土地42.61畝。經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山陽區土地分局和相關村集體清點,地上附著物包括磚混房、彩鋼瓦棚、喬木、墳、機井等。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根據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提供的地面附著物統計表、補償預算表、勘測定界圖,依據焦政文〔2014〕8號文件進行審查。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山陽區蘇藺村地上附著物中符合焦政文〔2014〕8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內容。
本次評審通過了解項目情況,根據報送資料,審核補償標準,經與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溝通,最終確定評審結果。
四、審查意見:
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報送山陽區蘇藺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為8,329,088.50元,其中:
1.所報蘇藺村果園內的梨樹、桃樹等經濟林補償費用為430,560.00元,該項費用已經過評估公司評估,具有合法性,本次不再評審;
2.其余補償費用送審金額為7,898,528.50元,經審查建議控制在6,754,944.50元以內(詳見附表)。
該項目所報送磚混房、彩鋼瓦棚、喬木等附著物數量及規格等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組織清點、認定,其真實性、準確性由焦作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