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廣利灌區2016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工程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廣利灌區2016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1.上利仁分干渠7+856-8+141渠段285m土渠進行全斷面砼護砌;2.上輦支渠1+990-2+350渠段360米長渠道頂高加高及外坡復堤;3.三干一支渠1+840-2+300渠段460米長渠道右岸渠坡維修;4.廣惠北支渠0+000-1+500渠段清淤及改造;5.四干干渠0+000-1+950渠段清淤疏浚;6.南西斗渠新增180米長U型渠道護砌;7.維修改造渠系建筑物32座。
《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水利局關于提前下達2016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補助資金的通知》(焦財預〔2015〕571號)中,下達60萬元用于本工程,不足部分由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自籌解決。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廣利灌區2016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工程實施方案、工程預算書等資料,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河南省水利水電工程概預算定額及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河南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6版)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人工費按照水利部水總〔2014〕429號文頒發的《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中,引水及河道工程人工費用標準,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6〕24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6年第4期,缺項材料市場詢價。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為維修工程,審查范圍為實施方案中的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審查設計方案的完整性,設計單位溝通。審核清單描述及項目、工程量、定額子目的套用、人工、材料價格等。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原報預算金額為657,808.89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495,177.79元,審減金額162,631.10元。
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1.砌體拆除工程量審減;
2.調整材料價格。
六、重要事項說明
1.該項目所報廣惠北支渠沉淀池部分已施工完畢,審定金額 35,012.11元,本次審定預算金額不包含此部分;
2.本工程原報送清淤費用屬于勞務服務,不構成建設工程項目,暫不屬評審范圍,本次評審結論不包括該部分。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