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 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概況
一、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委派中心機關內設三個職能科室和十四個會計站,主要職責是加強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服務經濟建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委派會計人員管理。
二、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決算單位構成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部門決算包括中心本級決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年收入總計776.14萬元,支出總計735.36萬元,與2014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51.64萬元,增長7.13%,支出總計增加48.02萬元,增長6.99%。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資,基本支出決算收支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計776.1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65.59萬元,占98.64%;其他收入10.54萬元,占1.3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計735.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3.86萬元,占82.12%;項目支出131.5萬元, 占17.88%;。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765.59萬元和733.68萬元。與 2014 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1.09萬元和46.34萬元,增長5.67%和6.74%。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資,基本支出決算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 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646.74萬元,支出決算為733.6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63.85萬元,占90.4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2.48萬元,占3.0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7.34萬元,占6.46%。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年初預算為580.49萬元,支出決算為663.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3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資,基本支出決算收支增加。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年初預算為18.91萬元,支出決算為22.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8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資。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年初預算為47.34萬元,支出決算為47.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02.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82.8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 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9.3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 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 2015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02 萬元,支出決算為11.66 萬元,完成預算的72.78%,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市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相關支出。 2015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 2014 年減少 3.19 萬元,下降 21.48% ,主要原因:認真落實八項規定,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11.61萬元,完成預算的78.98%
,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積極遵守相關要求,厲行節約、輕車簡從。
決算數比 2014 年減少3.13萬元,下降21.23%。
(二)公務接待費 0.05萬元,完成預算的3.79%,主要用于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1批次、9人次。
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減少陪同,簡化接待,減少公務接待費用。
決算數比 2014 年減少0.06萬元,下降54.55%。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 2015 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733.68萬元,比 2014 年增加 6.74% ,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資,基本支出決算收支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 2015 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14.7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4.79 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焦作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共有車輛 6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6 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七、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業務等活動的支出。
(一)行政運行(項):是指為保障××局各行政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是指××局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的項目支出。
(三)機關服務(項):是指為××局機關提供后勤保障服務的機關服務局的支出。
(四)事業運行(項):是指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項):……。
……。
九、“三公”經費:是指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