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森林公安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室外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室外工程,位于焦作市國有林場東門北側。主要工作內容為新建道路、門崗、室外強弱電及給排水、成品玻璃鋼化糞池購置安裝等。
資金來源:中央預算內投資89萬元,省財政投資44萬元,焦作市財政投資44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施工圖紙、情況說明、工程預算書等資料,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規范、豫建設標〔2016〕24號文及豫建設標〔2016〕47號文等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安全文明施工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57號文和豫建設標〔2016〕47號文;規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29號文;人工費執行豫建標定〔2016〕19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執行《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6年第3期,缺項材料結合市場價執行。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審查范圍為施工圖紙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施工圖紙及預算,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過與編制單位核對,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焦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報預算金額971,605.53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909,913.08元(已施工圍墻部分費用為61,069.65元,建議在招標時扣除,控制在848,843.43元以內),審減金額61,692.45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1、工程量審減;
2、材料價格審減;
3、綜合單價調整。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