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我市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統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和財政保障能力,在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等方面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使人民群眾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
一是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從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月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24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從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80元,月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127元;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提高為每人每年3000元。
二是提高財政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三是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其中城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44元提高到49元。
四是建立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為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每人每年100元標準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對困難群眾大病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