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焦作市財政局機關工會拳工操協會。
第二條 協會性質:本協會是財政局的干部職工自愿組成的群眾團體。
第三條 協會宗旨:發揚太極,強身健體,推動財政工作。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局工會的領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入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協會的意愿;
3、熱愛太極拳發展事業;
4、對太極拳運動有一定的熟悉程度。
第六條 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1、參加協會活動;
2、獲得協會服務;
3、對協會工作有批評和建議權;
4、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擁護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2、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協會的聲譽;
3、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會員如果常年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十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1、開展各種形式的太極拳培訓、學習和講座;
2、參加市里組織的各種比賽、競賽;
3、組織與異地的太極拳交流、觀摩和學習;
4、積極參與其它活動的學習、交流。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秘書長一名。
第十二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熱愛太極拳事業,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十三條 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
第五章 會費
第十四條 協會經費來源
1、接受企業或個人捐贈;
2、局工會補助;
3、收取會費;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協會享有對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