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財政窗口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特制定優質服務標兵評選辦法。
一、評選時段
每季度結束后5日內(節假日順延)。
二、評選標準
(一)評選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熱愛本職崗位,恪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工作能力:刻苦鉆研業務技術,熟知與崗位有關的政策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有較好的業務素質,業務技能熟練規范,工作效率高。
3、服務態度: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使用文明用語服務,耐心細心、熱情周到、有問必答。
4、儀表形象:工作期間著裝整齊、儀表端莊、舉止文明,無不文明和不禮貌的舉動。
5、廉潔自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以工作之便謀取私利,無吃拿卡要等損害財政形象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評選
1、被通報或被投訴(經查屬實的)的,一年內不能被評為“優質服務標兵”。
2、按季統計,請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病假10天以上的。
3、按月統計 ,無故不考勤、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脫崗2個小時或曠工的。
三、評選步驟
1、推薦:各科室依據評選標準,在本科室人員中采用投票方式,推薦候選人1名,于每季度結束后2日內上報候選人先進事跡材料。
2、評選:評選審核小組根據評選條件對候選人進行審查,確定后將名單公示,由全體人員進行無記名投票,最后按票數最高者確定為優質服務標兵。若候選人出現同等票數,將由評選審核小組投票確定優質服務標兵。
3、公示:在財政服務大廳公示優質服務標兵評選結果,及標兵照片形象。
四、評選審核小組
為了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開展,現成立評選審核小組。
組 長:周慧玲
副組長:毋麥堆馬志賢 閻勝利
成 員:張福廣申迎春 賈俊瑩 郭雙成 王新亮
評選審核小組負責安排部署評選工作,匯總科室評選推薦材料,依據評選辦法、評選條件對科室推薦出來的候選人進行審核、公示。
五、其它事宜
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評選審核小組負責解釋。
2016年4月21日
焦作市財政預算執行局辦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