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城市水系電力改遷項目大沙河靈泉陂線遷建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城市水系電力改遷項目大沙河靈泉陂線遷建工程位于新河源頭,主要施工內容:新立15米終端桿2基,15米直線桿2基,12米大彎矩桿1基,令克2組,拉線4組,新架設JKGLYJ-10-120/10路徑長度165米,電纜頂管敷設,型號為YJLV22-3*240;拆除電桿5基及相關材料。
資金來源:2016年度水系建設資金。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預算書,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13版)》配套規范、《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人工費執行豫建標定〔2016〕7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2016年第1期,缺項材料市場詢價;安全文明施工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57號文、規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29號文、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1〕16號文。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本工程施工圖紙內所有內容。
審查方法:本次審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設及相關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工程量和材料價格、定額選用等審查重點,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原報預算金額為285,375.21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138,546.87元(不含設計費和監理費),審減金額146,828.34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調整(根據施工圖紙和現場勘驗審核工程量);
2、材料價格的調減;
3、本次評審僅為建安工程費,其他費用中勘察設計費、監理費、項目法人管理費等扣除,不評審;
4、賠青費不評審。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