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廣利灌區20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項目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廣利灌區20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包括對上利仁分干渠3+100-3+890、4+210-4+660渠段1240m拆除重建,維修改造節制閘3座,斗門12座。對上利仁分干渠4+760-5+110渠段進行安全防護等。
資金來源:焦財預〔2015〕418號,其中市廣利灌區管理局分配資金60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提供的實施方案、工程預算書、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河南省水利水電工程概預算定額及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河南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6版)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6年第1期,缺項材料市場詢價。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提供的實施方案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對工程量和材料價格、定額選用等進行審查。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原報預算金額為621,500.00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586,133.61元,審減金額35,366.39元。審定預算金額含5萬元暫列金額,焦作市廣利灌區管理局在招標時應予明示。
本工程原報送清淤費用屬于勞務服務,不構成建設工程項目,不在評審范圍之內,建議此類項目按政府購買服務類辦理有關程序,不予評審。
工程下步招投標、簽訂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1、調整材料價格。
2、調整工程量。
3、調整定額子目。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