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大沙河迎賓路兩側生態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運項目竣工結算單價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大沙河迎賓路兩側生態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運項目,地點在焦作市區,主要工作內容是將大沙河迎賓路兩側多余土方清理外運,卸土地點為大沙河帶狀濕地、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黃河路段和山陽區人民東路段。根據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5〕12號),多余棄土的清理外運工作由焦作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和焦作市奔騁建筑渣土清運有限公司完成。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提供的“關于大沙河迎賓路兩側生態治理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2015〕12號)”、“關于大沙河迎賓路兩側生態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運項目費用評審的請示(焦公水建〔2016〕4號)”、施工合同、價格審核表、工程量確認單等資料,并結合現場勘驗及市場詢價進行審查。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合同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合同及其他資料,結合市場詢價,確認運土單價,并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過核對、溝通,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原報平均運距6.5KM的運土單價為20.00元/m3,平均運距9.0KM的運土單價為23.00元/m3,平均運距21.3KM的運土單價為25.50元/m3,經審查,平均運距6.5KM的運土單價審定為9.45元/m3,平均運距9.0KM的運土單價審定為11.20元/m3,平均運距21.3KM的運土單價審定為21.30元/m。
審定土方運輸單價按虛方計算,工作內容包括:裝車費、運輸費、卸車費、部分整平、稅金等全部費用。
本工程未履行招標采購手續,建議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按照《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焦財辦〔2014〕43號)文件辦理有關手續后,再行支付。
五、審減原因分析:
報審運土單價過高。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