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求實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對焦作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焦作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位于焦作市城區南部,北起新安路K0+633.34,南至人民路K0+957.83,道路全長324.49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破除并新建車行道、人行道、增設公交港灣、新建雨污水管道等。建設單位為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經公開招標,中標施工單位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同金額為3,897,057.33元,合同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形式,開工日期為2013年7月12日,竣工驗收日期為2013年12月11日。工程款已經支付合同金額的70.57%。
焦發改投資〔2012〕646號文批復該工程總概算653.08萬元,其中道路排水工程費用461.74萬元。資金由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籌措。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合同、圖紙會審記錄、現場簽證單、竣工圖、結算書等資料,結合現場勘驗情況進行審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價格執行投標價,不足部分依據施工期《焦作標準造價信息》,缺項材料市場詢價;安全文明施工費執行豫建設標〔2012〕31號文,規費執行豫建設標〔2009〕26號文,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1〕16號文。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竣工圖紙內工程和簽證工程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竣工圖紙、結算書、合同及其他資料,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單價執行中標單價,其他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過核對、溝通,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4,404,912.34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3,750,409.29元,審減金額654,503.05元。其中施工現場簽證中涉及供電部門損壞的人行道修復和配套管線部門施工未完成的土方工程施工費用30,707.65元,應由相應責任單位承擔。
請你單位根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五、審減原因分析:
1.工程量調減;
2.調整定額子目;
3.重組價項目執行讓利;
4.主要材料價差調整。
2016年2月4日
抄送: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