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建設路維修工程(山陽路-古城路)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該工程為焦作市建設維修工程,西起山陽路,東至古城路,全長1396.5米。工程內容為:拆除機動車道部分原有斷板、破碎板等病害處的水泥混凝土面板后重新鋪筑,破除部分原有破損的瀝青混凝土路面重新鋪筑,對原有非機動車道進行維修改造,拆除原有人行道后重新鋪筑。該工程開工日期為2014年10月8日,竣工日期為2014年11月6日,建設單位為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標施工單位為焦作市政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中標金額4,156,158.3元,結算方式為固定單價加變更簽證。
資金來源:焦發改行二〔2014〕297號文《焦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焦東路等城市道路維修和改造工程實施方案的批復》中,批復該項目總投資概算3461.8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063.87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合同、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竣工圖、結算書、現場勘驗記錄等資料,依據河南08定額、13清單規范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人工及主要材料價格執行《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4年第5期,缺項材料市場詢價;安全文明施工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57號文、規費執行豫建設標〔2014〕29號文、稅金執行豫建設標〔2011〕16號文。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圖紙內工程及變更簽證內容。
本工程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通過核查、取證、分析、匯總,對工程量計算、預算定額選用、取費及材料價格等進行全面審查。
四、審查結論: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4,360,638.89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3,975,474.89元,審減金額385,164.00元。
五、審減原因:
工程量審減
請你單位根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