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業(集團)開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煤業(集團)開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萬噸環氧氯丙烷、8萬噸環氧樹脂項目(一期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一期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3萬噸環氧氯丙烷、4萬噸環氧樹脂。新建環氧氯丙烷生產裝置一套,環氧樹脂生產裝置一套,鹽回收裝置一套,冷凍制氮裝置一套,倉庫3座。購置生產設備,配套建設供配電、給排水、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
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為主,中央財政資金補貼。
工程形象進度為:一期項目已完工。
二、審查依據:
本項目根據焦作煤業(集團)開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竣工圖紙、土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結合現場勘查情況等進行審查。
項目相關批示文件有:發改辦東北〔2012〕353號、焦發改投資〔2012〕349號、焦財預〔2012〕185號、焦財預〔2013〕136號。
三、審查結論:
焦作煤業(集團)開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申報年產15萬噸環氧氯丙烷、8萬噸環氧樹脂項目(一期項目)已建設完成,根據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結合現場實際勘察情況審定,該項目一期工程17個單位工程已經全部施工結束,結構專業已經通過質量認證,安裝工程已完成,并于2015年6月底完成聯動調試具備調料試車條件,進入試生產階段。
四、重要事項說明:
焦作煤業(集團)開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萬噸環氧氯丙烷、8萬噸環氧樹脂項目(一期項目)安裝工程于2015年6月15日完工,2015年7月1日開始試生產,現在還沒有進行到生產考核和試運行生產標定階段,根據《SH/T3904-2005石油化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規定》第5.4.1條、5.4.2條的規定,現在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所以未提供安裝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2015年12月17日
送:焦作市財政局經濟建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