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屋面防水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市拘留所院內,主要施工內容為:鏟除原破損防水層并清運垃圾,重新做3mm厚SBS屋面防水1500 m2,單方造價為45元/m2。施工單位為焦作市三品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額67,500.00元。該項目資金來源為市局修繕費。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合同、結算書、竣工圖等資料,結合現場勘驗情況進行審查。人工費及主要材料價格參照合同價。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審查范圍為圖紙及合同內工程內容。
本工程通過審查資料、現場踏勘,通過定額套用,最終依據實際工程量及合同價進行結算。
四、審查結論: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67,500.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67,500.00元,審減金額0.00元。
請你單位根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