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16年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通知》(豫財農〔2015〕224號)下達我市2016年農田水利建設資金130萬元(不含溫縣)。根據省財政廳《河南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預財農〔2013〕62號)及《焦作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6年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焦財農〔2015〕34號)文件要求,市財政局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縣(市)區上報的2016年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資金項目進行論證,并進行綜合排序,最終確定扶持7個項目,現將擬扶持項目及扶持金額予以公示(詳見附表)。
公示期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與財政局農業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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