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達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中央財政獎勵資金780萬元,為我市7縣(市)區、市直9所義務教育中小學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提供了經費保障。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除繼續用于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補充公用經費外,重點用于上述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等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或挪作他用。同時,要按照“重點傾斜、集中投入”的原則,向接收隨遷子女多、條件薄弱的城市學校傾斜,并與學校布局規劃相結合,按照小學項目每個不低于30萬元、初中每個不低于40萬元的原則,集中資金解決最突出、最急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