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民政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15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通知》,2015年適當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和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差不低于225元,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差不低于115元,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不低于2800元。低保提高補助水平所需資金,扣除中央、省級和市級補助資金外,缺口部分從各地城鄉低保資金結余中解決,資金不足的由縣級財政解決。新的補助水平、供養標準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各縣(市)區低保補助水平和分散五保供養標準沒達到標準的,要進行補發。城市低保按月進行社會化發放,農村低保按季度發放并確保每季度初10天內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