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武陟縣獲得2015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326萬元,對調動地方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穩定我市生豬生產規模,增加農民增收具有促進作用。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用于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豬舍改造、良種引進和糞污處理,生豬養殖大戶購買種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和保險保費補助,生豬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貸款貼息,生豬防疫服務費及經財政部批準的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部門基本建設、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與生豬生產無關的支出。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