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29日,市采購辦在財政局培訓教室連續三天分六期進行采購工作規程培訓。全市251名預算單位(采購人)的采購人員、財政局機關8名相關科室人員及會計站27名政府會計參加了培訓。
隨著國家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自2015年3月1日施行后,進一步促進了政府采購規范化、法治化建設和構建了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今年上半年,市采購辦依據《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先后制定了《焦作市市級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焦作市非招標采購方式變更審批管理辦法》、《關于簡化政府采購工作審批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制度辦法,為認真貫徹執行這些新條例、新標準、新程序、新辦法,市采購辦對全市預算單位(采購人)的采購人員和會計站政府會計進行了集中培訓。
為搞好此次采購工作規程培訓,市采購首先在內部對新條例、新程序逐條對應學習,大家集思廣益,分析研討,達成共識。采購辦統一編印了《焦作市政府采購業務知識培訓教材》,收錄了采購法、實施條例、招投標管理辦法、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采購工作評審等18項法規制度。
采購辦改變單一授課方式,與學員互動交流,每學習一項制度,就與學員交流疑點、難點,確保學員能熟練掌握,應用實踐。局資產科也抽調專人,現場講解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相關問題。
參加培訓的學員普遍反應,新制度適應我市采購工作實際,培訓很及時,講解很詳細,解決了許多采購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