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農林科學研究院: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農作物育繁推現代種業建設科技項目平整土地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農作物育繁推現代種業科技項目(加工車間),位于焦作市武陟縣,1~13軸為單層鋼結構廠房,13~21軸為磚混結構。建筑面積1730.64平方米,建筑物檐口高度6米,局部為9米。本次評審的內容為工程的土地平整項目,平整土地20畝,平均墊土深度1.6米。
資金來源為:1. 2012年糧食高產創建及優質雜交粳稻新品種資金50萬元,農作物選育經費14萬元,科技樓租金29萬元,農作物超高產新品種選育創新中心建設15萬元,2012科技項目5萬元; 2. 2013年部門預算安排的糧食高產創建及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資金50萬元,其他農林科研經費26萬元,小麥新品種“中焦3號”選育及示范30萬元。共計219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評審申請、平整土地修訂協議、土地租賃協議書、現場測量底稿等其他資料,并結合現場勘查情況進行審查,土方單價參照平整土地修訂協議及市場價格。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341,504.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341,333.33元,審減金額170.67元。
四、重要情況說明:
農作物育繁推現代種業建設科技項目的選址位置為魚塘,土地的性質為租賃,土地租賃協議書上規定土地所有方需填土恢復至與魚塘口平。根據農林科學院提供的項目情況說明,魚塘口與北邊道路還有一定高差,需再次填土平整至與北邊道路基本齊平。經建設單位測量,再次填土高度為1.6米,該費用需建設單位支付。現建設單位無法提供現場原始標高和現狀標高照片或其他能夠證明該項目填土高度的詳細資料,我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勘查時填土平整工作已經完成,現場無法核實填土平整工作量。本次評審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現場測量記錄與情況說明進行審查,其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