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外墻裝飾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位于新區世紀路以北、太極路以南,總建筑面積47126m2,建筑高度49.85m,框剪結構,由一棟12層主樓和兩側裙房組成。本次評審內容為外墻裝飾,主要包括外墻玻璃幕墻、雨篷、干掛石材、干掛仿石材鋁單板等。豫發改設計【2012】1329號文批復該項目初設資金16,981萬元。
二、審查原則:
本工程依據施工圖紙、建設單位報送的工程預算書進行審查,清單執行《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2013版),定額套用《河南省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版),材料價格執行《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14年第2期、不足部分執行市場價格。
三、審查結論:
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外墻裝飾工程建設單位原報金額為32,655,735.87元,經審查,該工程施工圖預算按照施工圖設計和國家相關定額規定,審定金額為32,286,538.44元,審減金額369,197.43元。
四、情況說明:
本工程下列材料執行暫定價格,其中:3mm鋁單板260元/m2、3mm仿石材鋁單板400元/m2、30mm花崗巖 (包括火燒面)300元/m2、1200*350*40火燒面花崗巖300元/m2、600*900*40機刨面花崗巖300元/m2、30mm大點黑金沙500元/m2、400*800*120蘑菇石600元/m2。
本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批。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