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電梯井及指揮中心拆除加固工程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位于新區世紀路以北、太極路以南,總建筑面積48,500m2,建筑高度49.85m,框剪結構,由一棟12層主樓和兩側裙房組成,豫發改設計【2012】1329號文批復該項目初設資金16,981萬元。
公安局根據相關入駐單位的實際工作、業務的需要,擬對現已完成的電梯井道、指揮中心樓梯及樓板進行拆除加固改造。中南建筑設計院也已出具了工程設計變更單,設計變更要求該項拆除改造加固工程必須采用無損、無震動直線平面切割工藝進行施工,并采用特殊工藝加固。因原主體施工方無此項技術施工資質,所以建設單位決定申請再次招標。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預算書,中南設計院出具的設計變更單進行審核,價格依據市場詢價確定。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原報預算金額為171,876.73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建議控制在170,000元以內。
本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批。
2014年5月26日
送:焦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