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單位(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促進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更加公開、透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河南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推廣實施方案》,結合焦作市《關于征集政府采購辦公設備供應商的通知》和《關于征集政府采購辦公家具供應商的通知》,決定于2014年(從框架協議簽訂起一年)對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購置實行網上競價或詢價采購,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購項目范圍
1.辦公設備: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不間斷電源(UPS)、電冰箱、傳真通信設備、電視機、液晶顯示器、投影儀、空調、數碼印刷機、速印機、碎紙機、掃描儀、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攝影設備、攝像設備、LED顯示屏、音響設備
2.辦公家具:床類、臺、桌類、椅凳類、沙發類、柜類、架類(包括密集架、書架、貨架等)等木制、鋼制、金屬制、竹制、藤制、塑料制及其他各類家具。
二、采購項目限額標準
1.本次辦公設備及辦公家具采購范圍為焦作市市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采購金額在30萬元(不含)以下的采購項目實行網上競價或詢價采購,鼓勵采購單位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采購。
2.對于采購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原則上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三、結算方式
所有采購項目原則上必須通過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申報和網上合同備案,憑網上打印的資金支付申請表,按資金來源渠道和有關規定由財政國庫或會計工作站等部門辦理支付手續。
四、合格供應商
按照政府采購管理部門2014年度《關于征集政府采購辦公設備供應商的通知(第一期)》和《關于征集政府采購辦公家具供應商的通知(第二期)》的要求,各供應商在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內已注冊,并經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均為符合資格條件且合格的供應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條件約束和限制各潛在供應商的參與。
五、采購程序
(一)辦公設備
1.對于采購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含)以下或采購數量在10(含)臺以下的設備時,由采購單位按照自主擇優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或在入圍的供應商中選擇不低于三家進行比選,按照最低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但最終成交價折扣率不得低于市場價的20%【折扣率=(市場媒體價—最終成交價)/市場媒體價×100%】。
2.對于采購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不含)以上或采購數量在10(不含)臺以上的設備時,由采購單位或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在電子化采購系統內實行網上競價方式采購。
(二)辦公家具
1.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5萬元(含)以下的采購項目,按照自主擇優的原則,以不低于市場價20%的折扣率在入圍供應商范圍內協商采購。
2.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5萬元(不含)至30萬元(不含)的采購項目,由采購單位或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在本次征集合格的辦公家具供應商范圍內選擇3家以上采取詢價方式采購,并以符合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等、報價最低的供貨商作為成交供應商。同時將選擇成交供應商的依據及結果,在合同備案時通過網上上傳相關資料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
六、網上競價或詢價相關要求
1.所有項目實行電子化政府采購網上申報,根據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復的采購方式實施采購。
2.為積極推進綠色采購,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和財政部、國家環保總結發布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6]90號)規定,對于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或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計算機(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打印設備(包括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復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不間斷電源(UPS)、電冰箱、傳真通信設備、電視機、空調機(僅包括房間空氣調節器)等設備,采購單位在采購時實行優先采購或強制性采購。
3.嚴格禁止采購單位將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應以競價方式采購的項目而采用其他方式采購。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將根據采購單位網上申報的采購計劃進行動態管理,一經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將暫停或取消本項目的采購工作。
4.采購單位應在規定的采購項目范圍內進行網上競價或詢價,原則上不得采購規定范圍以外的產品。有特殊原因需采購其他產品的,應提出書面申請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后方可實行網上競價或詢價采購。
5.如參加競價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購活動自行停止。采購單位如仍需采購的或調整采購需求后繼續采購的,可繼續組織網上競價。若兩次參加競價的供應商均不足三家的,報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后,繼續采購。
6.網上競價或詢價后,若采購單位確認市場上有焦作市市直供應商庫以外的供應商存在同一產品型號、且質量服務相等但價格低于焦作市市直供應商庫以內的商品情形時,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審批后,采購單位可在競價或詢價供應商之外處采購。
7.采購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網上競價或詢價成交結果,并及時履行電子化政府采購網上合同備案,按規定程序和合同約定驗收貨物支付貨款。
8.采購單位應監督供應商履行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出現合同糾紛或質量問題時,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同時,采購單位也應當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不得無故拖欠貨款,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圍的其他要求,因無故拖欠貨款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采購單位負責。
9.取得焦作市市直供應商庫成員資格的供應商,必須在規定限額內通過參與網上競價或詢價方式獲得政府采購供貨資格,不得以其他方式私自與采購單位協商交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加強對供應商履約情況的監督,發現供應商有違規行為的,按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10.各采購單位、各供應商庫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做好政府采購工作事宜,自覺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管理。
七、焦作市電子化政府采購網上競價操作手冊可登陸焦作市政府采購網 “文件欄”下載查閱(網址:http://jiaozuo.hngp.gov.cn)。
附件:
1.焦作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設備供貨合同
2.焦作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家具供貨合同
2014年2月20日
焦作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4年2月20日印發
附件1:
焦作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設備供貨合同
需方: (采購單位)
供方:(供應商)
根據貴單位通過網上競價或詢價采購的 項目(采購編號: ),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清單:
序號 |
名稱 |
品牌 |
型號 |
規格及 技術參數 |
單位 |
數量 |
成交單價 |
合同價 |
免費質保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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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總價 |
小寫:¥ 大寫: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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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價為包含設備硬件、預裝軟件、運輸、稅、保險、安裝調試、售后服務、培訓等一切費用在內的運輸至焦作市區規定地點并保證需方能正常使用前的全部費用,在合同執行期間,此價格不受任何因素影響。
二、貨物質量要求及供方對質量服務承諾的條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貨物(包括零部件)必須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國家質量性能檢測標準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供方對所供設備提供 年免費維修保養期,保修期內非因需方的人為因素而出現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供方保證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合同簽訂后,保證 日歷日內供貨完畢,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資金支付手續。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交貨方式:供方免費送貨并負責將設備安裝調試至需方認為的最佳狀態。
四、供方應隨貨物向需方交付貨物的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圖紙、使用說明書及相關的資料。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1、需方成立驗收小組,按照競價或詢價要求、供應商承諾,及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驗收工作。
2、需方應在收到貨物后3天內驗收貨物,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起3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3、需方因違章操作、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因素造成貨物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2天內作出處理并予以書面說明;否則,即視為供方默認了需方提出的異議。
六、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
七、違約責任
1、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除向供方賠償損失外,還要賠償供方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2、逾期支付貨款的(以銀行開出的匯票或支票日期為準),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償付欠款總額5 ‰的滯納金。
3、供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因拒收而耽擱的時間由供方負責。
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規定的貨物時,除賠償損失外還需向需方賠付貨物總額5%的違約金。
5、供方逾期交付貨物時,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償付貨款總額8‰的滯納金。逾期交貨超過7天后,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項第4條執行。
八、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續7天及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九、供需雙方應嚴格遵守采購要求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十、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以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
十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余未盡事項按《合同法》及入庫供貨商與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簽訂的《焦作市政府采購辦公設備入庫供應商供貨框架協議》執行。
十三、合同一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為生效,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其效力相同。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2:
焦作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家具供貨合同
需方: (采購單位)
供方:(供應商)
根據貴單位通過詢價采購的 項目(采購編號: ),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清單:
序號 |
名稱 |
品牌 |
規格及 技術參數 |
單位 |
數量 |
成交單價 |
合同價 |
免費質保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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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總價 |
小寫:¥ 大寫: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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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價為包含產品及配件、運輸、稅、安裝調試、售后服務等一切費用在內的運輸至焦作市區規定地點并保證需方能正常使用前的全部費用,在合同執行期間,此價格不受任何因素影響。
二、貨物質量要求及供方對質量服務承諾的條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貨物(包括零部件)必須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國家質量性能檢測標準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供方對所供設備提供 年免費維修保養期,保修期內非因需方的人為因素而出現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供方保證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合同簽訂后,保證 日歷日內供貨完畢,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資金支付手續。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交貨方式:供方免費送貨并負責將產品安裝調試至需方認為的最佳狀態。
四、供方應隨貨物向需方交付貨物的隨貨配件、圖紙、使用說明書及相關的資料。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1、需方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要求、供應商承諾,及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驗收工作。
2、需方應在收到貨物后3天內驗收貨物,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起3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3、需方因違章操作、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因素造成貨物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2天內作出處理并予以書面說明;否則,即視為供方默認了需方提出的異議。
六、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
七、違約責任
1、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除向供方賠償損失外,還要賠償供方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2、逾期支付貨款的(以銀行開出的匯票或支票日期為準),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償付欠款總額5 ‰的滯納金。
3、供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因拒收而耽擱的時間由供方負責。
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規定的貨物時,除賠償損失外還需向需方賠付貨物總額5%的違約金。
5、供方逾期交付貨物時,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償付貨款總額8‰的滯納金。逾期交貨超過7天后,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項第4條執行。
八、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續7天及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九、供需雙方應嚴格遵守采購要求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十、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以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
十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余未盡事項按《合同法》及入庫供貨商與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簽訂的《焦作市政府采購辦公家具入庫供應商供貨框架協議》執行。
十三、合同一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為生效,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其效力相同。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