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確保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促進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有效貫徹實施,財政部制定了《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會[2014]3號)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