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資產處置過程中各環節的風險,對原資產處置環節中的拍賣底價確認環節的審批程序進一步完善、規范;在規范審批程序的同時,加強對崗位風險點的監控。對單筆資產原值在30萬元以上、批量資產原值在100萬元以上的評估拍賣底價,填寫《焦作市資產拍賣底價審批表》由財政監督委員會對需拍賣的資產底價進行再次審核、監督后,進場交易;同時對進行現場拍賣的資產,引入局監察室和財政監督委進行現場監督。
為防范資產處置過程中各環節的風險,對原資產處置環節中的拍賣底價確認環節的審批程序進一步完善、規范;在規范審批程序的同時,加強對崗位風險點的監控。對單筆資產原值在30萬元以上、批量資產原值在100萬元以上的評估拍賣底價,填寫《焦作市資產拍賣底價審批表》由財政監督委員會對需拍賣的資產底價進行再次審核、監督后,進場交易;同時對進行現場拍賣的資產,引入局監察室和財政監督委進行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