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預撥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經費的通知
關于預撥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經費的通知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
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衛生廳關于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各項政策的通知》(豫發改醫改〔2013〕256號)有關精神,現預撥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經費1624萬元。各單位對轄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要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并按照我市五城區基本公共衛生人均經費標準30元的40%左右經費撥付給村衛生室,年初預撥70%資金,年底根據考核情況予以結算。
此項資金通過市社會保障財政專戶撥付。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