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焦作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扎實推進“兩轉兩提”(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務員素質),進一步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全面建設中原經濟區經濟轉型示范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2〕35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清理后的行政審批項目(保留行政審批項目167項、新增行政審批項目11項、合并行政審批項目14項、調整為行政服務的項目80項、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5項、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5項)予以公布,請認真遵照執行。以往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和務實政府。對公布保留、新增、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要認真依法組織實施,優化審批流程,創新審批方式,壓縮審批時限,根據每一項行政審批特點制定詳細的服務規范和標準,推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制,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要自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實施,一律不得變相審批;對公布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調整為行政服務的項目,要認真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防止出現管理脫節現象。同時,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審批項目,確有法律法規依據需增加的,應提交市編辦研究后報市政府核準;國務院、省政府有關部門取消、下放或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涉及市政府對口部門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報市編辦備案。
附件:1.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2.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
3.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
4.調整為行政服務的項目
5.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6.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共167項,行政許可項目140項、非行政許可項目27項)
一、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共140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2項)
1.市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及邀請招標方式核準
2.不需政府出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政府核準項目目錄》確定的項目)的審核(核準)
(二)市教育局(共1項)
1.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審批
(三)市民族宗教局(共1項)
1.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
(四)市公安局(共21項)
1.槍支運輸許可證核發
2.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3.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煙花燃放許可
4.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審批
5.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核準
6.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7.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換證及審驗
8.網吧安全合格證核發
9.公民因私出國審批
10.公民因私往來港澳探親、旅游、就業、就學等審批
11.內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證核發
12.公民往來臺灣地區審批
13.外國人簽證、居留、變更、遷移審批
14.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物品、危險物品審批
15.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16.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17.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審批
18.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核發
19.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許可證核發
20.B級拆除爆破工程審批
21.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五)市民政局(共3項)
1.社團成立登記、年檢
2.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的審批
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年檢
(六)市司法局(共1項)
1.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
(七)市財政局(共1項)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
(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5項)
1.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審批
3.設立職業技能鑒定站(所)審批
4.外國人來焦就業許可
5.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九)市國土資源局(共9項)
1.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審批
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用途審批
3.村鎮建設用地審批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審批
5.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審批
6.建設項目未利用地六公頃以下許可
7.臨時用地審批
8.采礦許可、租賃審批
9.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供、使用審批
(十)市環境保護局(共4項)
1.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及環保“三同時”驗收審批
2.排污費的減、免、緩審批
3.拆除、閑置、關閉及改變污染防治設施審批
4.向大氣(水體)排放污染物許可
(十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4項)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30萬元以上)
2.新建工程抗震設防設計規范核準
3.燃氣設施改動審批
4.燃氣企業經營許可
(十二)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共4項)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
4.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
(十三)市交通運輸局(共21項)
1.在公路(國省道)上增設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審批
2.更新砍伐公路(國省道)用地樹木審批
3.公路建設項目(縣道、單獨的橋梁和隧道)施工批準
4.機動車運輸超長、超高、超寬、超限不可解體物品審批
5.在公路(國省道)用地范圍及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架、埋管道、電纜等設施審批
6.在公路(國省道)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其他標志審批
7.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
8.道路客運、貨運從業人員資格證核發
9.道路客運站(場)、貨運站(場)經營許可
10.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11.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許可
12.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
13.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營運證核發
14.水路運輸經營(服務)許可證核發
15.船員任職資格證書核發
16.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
17.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
18.通航水域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劃定審批
19.船舶國籍證書核發
20.船員注冊
21.船員專業、特殊培訓合格證核發
(十四)市水利局(共9項)
1.河道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審批
2.河道采砂許可證(黃河、沁河以外)核發
3.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4.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5.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審批
6.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7.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8.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9.取水許可證核發
(十五)市農業局(共1項)
1.省內調運植物、植物產品檢疫證書核發
(十六)市畜牧局(共2項)
1.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核準
2.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十七)市林業局(共2項)
1.獵捕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2.植物檢疫證核發
(十八)市商務局(共1項)
1.外商投資企業(含臺、港、澳、僑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終結(審核)審批
(十九)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5項)
1.文保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內基建工程立項審批
2.文保單位、文物古跡點拆遷或拆除審批
3.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4.設置衛星地面設施用于接收境內、境外電視節目、衛星數據、信息的(審核)審批
5.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
(二十)市衛生局(共10項)
1.醫師資格及執業注冊許可
2.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
3.醫療機構設置及執業許可
4.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核發
5.母嬰保健機構服務人員資格許可
6.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7.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
8.醫療保健機構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的審批
9.放射診療許可證審批
10.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審批
(二十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4項)
1.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2.餐飲服務許可
3.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4.科研和教研單位所需的毒性藥品的批準
(二十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2項)
1.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2.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核發
(二十三)市體育局(共1項)
1.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二十四)市糧食局(共1項)
1.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二十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2項)
1.甲種、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核發
(二十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共4項)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項目審批
2.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3.大、中、小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核)審批
4.拆除和移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審批
(二十七)市城市管理局(共7項)
1.城區戶外廣告和標牌設置審批
2.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兩側場所、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審批
3.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審批
4.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5.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
6.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審批
7.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許可證核發
(二十八)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共2項)
1.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農用機械駕駛證核發
2.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農用機械注冊登記、牌證核發
(二十九)市地震局(共1項)
1.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
(三十)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共4項)
1.砍伐、移植城市樹木審批
2.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3.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
4.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三十一)市鹽業局(共1項)
1.食鹽零售許可證核發
(三十二)市房產管理中心(共3項)
1.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準
2.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
3.商品房予售許可
(三十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共1項)
1.事業單位法人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核準
二、保留的非行政許可項目(共27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2項)
1.列入國家定價目錄、省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事項審核(審批)
2.政府投資項目審核(審批)
(二)市教育局(共1項)
1.中等職業學校設置審批
(三)市公安局(共2項)
1.機動車登記
2.特種車輛懸掛特殊標志審批
(四)市民政局(共2項)
1.確定傷殘軍人和無工作單位的民兵、民工因公犧牲審批
2.涉港澳臺居民婚姻登記
(五)市財政局(共2項)
1.罰款沒收財務許可證、執罰公務證核發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國有資產對外有償使用、產權變動登記審批
(六)市國土資源局(共2項)
1.土地使用權登記及證書核發
2.縣(市)區、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審批)
(七)市環境保護局(共2項)
1.危險廢物轉移審批
2.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1項)
1.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
(九)市交通運輸局(共1項)
1.中國籍船舶(含海上設施、集裝箱)法定檢驗
(十)市水利局(共1項)
1.供水計劃指標審批
(十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2項)
1.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批準
2.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審批
(十二)市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共3項)
1.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核準
2.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撥審批
3.股本設置、轉讓配股權、轉讓股權(非上市公司)審批
(十三)市體育局(共2項)
1.二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核準
2.舉辦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審批
(十四)市統計局(共2項)
1.統計調查項目審批
2.全市性統計資料的發布核準
(十五)市殘疾人聯合會機關(共1項)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核準
(十六)市房產管理中心(共1項)
1.房屋權屬登記(含抵押、轉讓、變更)及證書核發
附件2
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
(共11項,行政許可項目11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共1項)
1.甘草、麻黃草收購許可證核發
二、市公安局(共2項)
1.設立專職消防隊許可
2.麻黃素運輸許可
三、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共1項)
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
四、市畜牧局(共2項)
1.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
2.動物診療機構許可
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1項)
1.拍攝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批
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1項)
1.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核發
七、市環境保護局(共2項)
1.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2.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
八、市交通運輸局(共1項)
1.利用跨越公路(國省道)的設施懸掛非公路標準許可
附件3
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
(共14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10項)
1.市權限內不需政府出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核準
2.市權限外不需政府出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審核
以上兩項合并為“不需政府出資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政府核準項目目錄》確定的項目)的審核(核準)”
3.縣以下電廠非上網電量電價審批
4.支線公路汽車客運價格審批
5.部分房地產價格審批
6.醫院自配藥物制劑價格審批
7.旅游業及相關配套價格審批
8.城市公用事業收費價格審批
9.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標準核準
10.壟斷經營服務性收費審批
11.集中招標采購藥品零售價格備案
12.市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價格審核
以上十項合并為“列入國家定價目錄、省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事項審核(審批)”
二、市商務局(共1項)
1.限額下非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含臺、港、澳、僑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解散審批
2.限額上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解散審核(非許可)
以上兩項合并為“外商投資企業(含臺、港、澳、僑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終結(審核)審批”
三、市體育局(共1項)
1.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核準
2.二級體育裁判員、運動員核準
以上兩項合并為“二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核準”
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共1項)
1.小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
2.大中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
以上兩項合并為“大、中、小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核)審批”
五、市城市管理局(共1項)
1.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兩側場所審批
2.市區沿街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批準
以上兩項合并為“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兩側場所、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審批”
附件4
調整為行政服務的項目
(共80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3項)
1.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備案
2.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
3.企業債券發行審核
二、市教育局(共3項)
1.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招生廣告(簡章)備案
2.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層次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核
3.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共1項)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儲存、銷售許可證頒發的審核
四、市民族宗教局(共3項)
1.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設立審核
2.宗教團體接受境外宗教捐贈的審查
3.成立市級宗教團體
五、市公安局(共7項)
1.社會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機構設立、撤銷審批
2.自行車登記
3.國際互聯網用戶備案
4.金融要害崗位上崗證備案
5.信息網絡安全檢測產品銷售和使用備案
6.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備案
7.臺灣居民來大陸定居申請審核
六、市民政局(共6項)
1.革命烈士追認
2.公墓設立審核
3.社會福利企業認定的審核
4.地名命名、更名審核
5.行政區劃變更審核
6.退伍軍人、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和無工作單位的民兵、民工傷殘評定及調整傷殘等級審核
七、市司法局(共4項)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初審
2.香港、澳門律師擔任內地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初審
3.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執業初審
4.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的登記、變更、注銷、年檢審核
八、市財政局(共2項)
1.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批
2.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審核
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5項)
1.用人單位集體合同備案
2.企業基本工資制度和調資方案備案
3.企業錄用職工備案
4.出國政審核準
5.職工工傷認定
十、市國土資源局(共5項)
1.建設項目壓覆礦床審核
2.建設項目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農用地征收、轉用審核
3.地圖出版許可審核
4.測繪標志拆遷審核
5.測繪單位資質審核
十一、市環境保護局(共1項)
1.排污申報登記注冊證核發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3項)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備案
2.市權限內建設工程(不含50萬元以下)立項的備案
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十三、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共4項)
1.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竣工資料備案
2.國家、省大中型建設項目選址審核
3.乙、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初審
4.市轄縣(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市轄名鎮總體規劃核準
十四、市交通運輸局(共1項)
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線審批
十五、市水利局(共1項)
1.興建中型、跨縣(市)水利工程立項審批
十六、市林業局(共2項)
1.使用林地審核審批
2.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域的批準
十七、市商務局(共4項)
1.設立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核
2.對外承包工程與勞務合作經營權審核
3.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核
4.拍賣機構的設立審核
十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5項)
1.文物藏品調取、借用備案
2.本省公開發行報刊焦作記者站設立審核
3.出版物發行許可的審核
4.基本建設項目施工前文物鉆探(發掘)結果證明書核發
5.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團體申請開辦非行政區域有線電視站的審核
十九、市衛生局(共1項)
1.100張床位以上(含100張)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
二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2項)
1.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初審
2.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審核
二十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1項)
1.獨生子女病殘兒鑒定審批
二十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共1項)
1.人防工程平時利用備案
二十三、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2項)
1.國有資產實物向境外投資出口審核
2.國有資產評估確認備案
二十四、市體育局(共2項)
1.國家級、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審核
2.一級運動員、裁判員審核
二十五、市統計局(共2項)
1.固定資產投資新開工和竣工項目登記備案
2.統計調查單位登記備案
二十六、市旅游局(共2項)
1.新建、改建、擴建旅游區(點)項目審核
2.旅行社設立的審核
二十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4項)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
2.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條件審批
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的核發和審驗
4.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審核
二十八、市地震局(共1項)
1.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二十九、市殘疾人聯合會機關(共1項)
1.緩交和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批
三十、市房產管理中心(共1項)
1.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附件5
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共15項,行政許可項目10項、非行政許可項目5項)
一、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共10項)
(一)市公安局(共2項)
1.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
2.設立臨時停車場(街道、公共廣場)審批
(二)市國土資源局(共1項)
1.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出租審批
(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2項)
1.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
2.房屋拆遷單位資質審批
(四)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共1項)
1.改變建筑用途性質審批
(五)市衛生局(共2項)
1.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審批和從事醫療氣功人員資格認定
2.醫療廣告審核
(六)市體育局(共1項)
1.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
(七)市旅游局(共1項)
1.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
二、取消的非行政許可項目(共5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1項)
1.技改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認定的初審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2項)
1.委托拆遷合同備案
2.新建、擴建、改建城市供水建設項目審批
(三)市商務局(共2項)
1.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確認審核
2.經貿業務臨時出國(境)團組及駐境外企業(機構)常駐人員審核
附件6
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
(共5項,行政審批項目4項、非行政審批項目1項)
一、下放的行政許可項目(共4項)
(一)市林業局(共1項)
1.木材運輸證核發
(二)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十批保留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來源:商務局辦公室 作者:admin 時間: 2013-6-6 17:49:16 閱讀:1784次
市交通運輸局(共1項)
1.易損壞公路路面機具在公路上行駛審批
(三)市畜牧局(共1項)
1.動物防疫合格證核發
(四)市林業局(共1項)
1.狩獵證核發
二、下放的非行政許可項目(共1項)
(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1項)
1.非農業人口二孩生育證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