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新河源頭綜合治理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焦作市新河源頭綜合治理工程范圍為新河源頭靈泉湖至普濟河入河口以西,治理段河道長3.25km,主要工程內容:河道疏浚,新建渠首進水閘1座、景觀溢流堰2座。本工程分4個標段實施,此次評審為河道治理部分3個標段,其中:
1、一標段全長2.2km( K0+000-K2+200),主要工作內容為河道疏浚,新建進水閘1座、溢流堰1座;
2、二標段全長1.05km(K2+200-K3+250),主要工作內容為河道疏浚,新建溢流堰1座;
3、三標段全長3.25km, 主要工作內容為河道兩側鋪設瀝青道路25600m2。
新河源頭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焦發改農經[2013]555號批復,工程總投資2579.88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由市本級財政投資。
二、評審依據和原則: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農經[2013]555號、建設單位報送的該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查。材料價格參照市場價及《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建設單位報送施工圖預算金額為8,297,628.00元,經審查,該工程施工圖預算建議控制在6,744,786.29元以內,審減1,552,841.71元 (詳見附表)。
1、一標段建設單位報送施工圖預算金額2,141,414.00元,經審查,該項目施工圖預算金額建議控制在1,963,073.69元以內,審減金額178,340.31元;
2、二標段建設單位報送施工圖預算金額1,575,501.00元,經審查,該項目施工圖預算金額建議控制在1,497,497.40元以內,審減金額78,003.60元;
3、三標段建設單位報送施工圖預算金額4,580,713.00元,經審查,該項目施工圖預算金額建議控制在3,284,215.20元以內,審減金額1,296,497.80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審。
四、重要事項說明:
1、截至目前本項目初步設計尚未批復,建設單位應在初步設計批復后在批復范圍內再行實施。
2、該工程一、二標段工作內容含大量余方棄置,建議建設單位在招標時明確,該部分費用施工單位綜合考慮土方外運運距及堆土場因素,自主報價。
2013年11月28日
送: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
附件:
新河源頭綜合治理工程預算 | ||||
標段 |
報送金額 |
評審金額 |
審減金額 |
備注 |
1 |
2141414.00 |
1963073.69 |
178340.31 |
|
2 |
1575501.00 |
1497497.40 |
78003.60 |
|
3 |
4580713.00 |
3284215.20 |
1296497.80 |
|
總計 |
8297628.00 |
6744786.29 |
1552841.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