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道路交通設施協議供貨商項目(一標段)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道路交通設施協議供貨商項目(一標段)主要工作內容:H0.7米高京式護欄、H1米高京式護欄、H1.3米高京式護欄、警示柱、防撞板等。
焦發改城市[2013]163號文《關于下達2013年市財政城建項目資金計劃的通知》,其中,交通標志標線及設施建設投資計劃500萬元,用于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護欄、交通標線等設施建設。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合同及現場勘查情況等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1,763,278.4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1,729,142.40元,審減金額34,136.00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五、重要事項說明:
該項目采購數量未全部安裝就位,本次審定金額中含后期配合維護安裝費。
2013年11月18日
送: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