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國際太極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室外綠化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該項目招標文件約定,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一、專用條款第16.1條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方法:按原招標文件條文修改為:因本工程要求工期緊,施工工期短暫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不予考慮;人工風險幅度為正負10%,施工期間人工費單價按省定額站發布的人工費價格信息,超過人工費風險幅度的,可對超過部分進行調整。
二、專用條款第17.3.3條(4)進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資金的支付方法:按原招標文件條文修改為:每月按形象進度50%支付進度款,交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價的80%,財政審計結束、一年保活期后付至審計價款的95%,剩余5%質保期結束后一次付清。
2013年10月30日
送: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