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單位:
根據省會考辦〔2013〕1號《關于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無紙化考試將擴大試點范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10舉行。
我市2013年為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現就我市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1、初、中級考試報名
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2、高級會計師報名
報考條件:全省范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審計師),符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在職人員,符合《河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社職稱〔2011〕1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地點及流程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統一部署,2013年度初、中、高級會計師考試全面實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4月10—4月28日。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格,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報名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持單位蓋章的報名信息表,并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及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市會計考辦及各縣(市)財政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確認后再辦理交費手續。
全市現場集中受理資格審查、繳費和報名登記確認時間:2013年4月22日—4月28日。
3、報名地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直、中央、省駐焦單位及各城區考生的報名組織工作由市會考辦負責。初、中級考點統一設置在焦作市。
市區報名點:市建設東路86號--市財政局西側一樓“焦作市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處,咨詢電話:3121204。
所有報考高級會計師的考生均需到市級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
各縣(市)報考初、中級的考生到當地財政局進行報名確認。
各縣(市)應于2013年5月3日前完成本地區考試報名工作,并將報名資料匯總報送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參加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方可獲得高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五、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
按照省廳確定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焦作市、鶴壁市、許昌市、漯河市2013年實行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
六、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共7天、14個批次);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六、報名資格審查
各報名組織機構在組織本轄區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不得隨意放寬報名條件。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
各縣(市)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繼續實行由各縣(市)財政局會計科進行初審,市會考辦對中級報考人員資料進行復審的方式。
對于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省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市會計考辦反映,不得自作主張。
七、收費標準
本著“以考養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費”的原則,考試報名費按照省財政廳豫財會〔2003〕82號文件規定,每科按40元標準收取;高級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在新標準未下發前,仍按舊辦法執行,每人10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亂收費。
附件:1、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2、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主題詞:會計 資格 考試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焦作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發
附件1:
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一覽表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初級資格 |
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
中級資格 |
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取得雙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附件2:
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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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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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經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